老婆在外有情夫,丈夫路遇情夫,将其捅死。昨日,记者获悉,张宏因犯故意杀人罪终审获刑15年。
去年4月,张宏得知妻子汪园与余斌有婚外情。汪园提出离婚,遭张宏拒绝。同年7月15日,张宏路过东西湖区吴家山额头湾车站附近,遇见余斌。张宏与其发生争吵,冲突中,张宏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向余斌胸腹连捅数下,随后逃离现场,余斌经抢救无效死亡。半个月后,张宏在广东落网。
此案经市中院一审判决,张宏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两年。但张宏对判决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诉。记者昨日获悉,省高院终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宏有期徒刑15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院判决省高院审理认为,张宏持刀向余斌连捅数刀,致其死亡,其主客观方面均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要件,一审法院认定其为故意杀人罪是正确的。但余斌在明知汪园系张宏之妻的情况下,仍与其同居,对引发此案有一定的责任。二审期间,余斌的家属与张宏的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对张宏的行为表示谅解,可从轻判处,遂判处张宏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