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民商专题 |本站动态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客户关怀 |媒体之声 |刑事综合 |站长相册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公司律师 |公司综合 |律师文集 |特别专题 |债权债务
|赔偿标准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远东风采 |股权转让案例 |法治前沿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建筑工程房地产 |本站下载
|法律文书 |诉讼常识 |民商综合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雅虎 电信114 搜狗 新浪 网易 腾讯SoSo 中搜 MSN tom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男子假装嫖客上门嫖娼 抢劫“小姐” 47元换来5年徒刑

发表时间:2010-8-16 21:08:16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


  岁男子马某假装嫖客,在网上查找并联系上了一个租住在高档小区从事卖淫服务的“小姐”,假称上门嫖娼,实际是为抢劫。最终马某只抢得47元,并被当场抓获。记者上午获悉,马某因犯抢劫罪近日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1万元。

  据被告人马某交代,他知道有一些从事性服务工作的女子租住在高档小区,将客人招到家里,从事卖淫活动。马某也曾通过这种方式,到“小姐”家里嫖过娼。案发前,马某因这两年炒股赔了钱等原因,手头非常缺钱,便想到要去抢劫,而这些在家招嫖的“小姐”就成了他的下手对象。

  于是,马某开始在网上搜索招嫖信息,并最终以嫖客的身份与本案受害人王小姐(化名)取得了联系。今年2月8日11时许,马某如约来到朝阳区双井附近一高档小区内王小姐的租住地。以嫖客身份进入房间后,马某威胁要抢劫,王小姐说自己身上只有47元,全交给了马某。

  由于是第一次作案,马某很紧张,也很害怕。他将王小姐拖进卫生间,将其两个大拇指捆绑在了一起,自己则去外屋翻找值钱的东西。

  王小姐很快挣脱了捆绑,跑到房门口大喊“救命”。马某害怕被人发现,便将事先藏在兜里的小电棒掏出,电击王小姐的颈部,之后将她推入卧室,关上了房门。此时,马某决定收手离开。就在他打开单元门的一刻,正好小区保安听到动静巡视到该层,被堵个正着儿。王小姐此刻也从卧室跑了出来,向保安求救。

  马某被当场抓获。经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王小姐颈部被电击受伤,属轻微伤。公安机关当场从马某处起获赃款47元。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入户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马某此次犯罪系未遂,且当庭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示,故对其所犯罪行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宣判后,马某表示服判。(张蕾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相关新闻:

·恋爱男子因开销大 头套丝袜抢劫女同事·男子称被女人伤过 抢老太耳环获刑5年
·为有足够钱财供自己和情夫挥霍 荒唐母亲教唆亲·男子为救病妻抢劫获轻判引发情与法的争论
·7月10日下午与唐某洽谈抢劫案件代理事宜·为弥补养“情人”而亏空的公司货款 男子自演“
·为讨女友欢心“功夫小子”抢劫·女子见网友后遭其抢劫 咬伤劫匪命根留证据

图片新闻:
老板周旋于两员工之间 一 19年前无罪释放的判决在 女白领放弃十万年薪下乡 情妇发帖控诉局长重婚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受邀作客广西交通台谈醉驾入刑
·2010年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官方公布标准
·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
·银行按揭未能办成引发购房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
·熊潇敏律师接受《南国早报》采访点评无期限租
·外地人请南宁律师特别专题
·律师执业规划杂想

站长视频
 
熊律师点评:小区内小车 熊律师点评:楼上漏水
熊律师点评:过年回家 熊律师点评:一堵围墙
热点文章
 
·已婚男老师上网征婚 女白领初见他就失身
·男女开房做爱被旅店老板儿子偷窥 
·海口一镇委副书记 被曝抢农民老婆做二奶
·广西一公司因非法窃取商业机密 被判赔款238万余
·狱中富商备受“照顾”以6套优惠商品房行贿监狱长
·七旬教授身陷艳照门 被敲诈15万后无奈报警
·为债务女子买凶杀自己 换千万理赔安家
·21岁女孩轻信网友被逼迫卖淫 为贞操从二楼下逃生
站长风采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