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杨彦波酒后劫车。当联防队员驾驶巡逻车对其盘查时,杨彦波持刀抢走巡逻车并撞死一男子后逃逸。昨天,记者从市一中院获悉,杨彦波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2005年2月24日凌晨,杨彦波大量饮酒后持刀对出租车司机李某进行威胁,迫使李某下车。案发后,被害人李某向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周庄联防队的杜某等三人报案。杜某等人驾驶福田巡逻车在南磨房山水文园售楼处西100米处,对被告人杨彦波进行盘查时,被告人杨彦波再次持刀将杜某驾驶的福田巡逻车抢走。
杨驾驶巡逻车在朝阳区东三环辅路将一无名男子撞死后逃逸。 (武新 陈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