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8月1日报道一个财迷心窍的母亲,在婚托策划下,教唆未成年女儿与他人结婚,诈骗钱财后逃婚,先后作案4起,诈骗钱财7万余元。昨日从蕲春县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曹真、朱琼、倪仨(均为化名)因涉嫌诈骗罪被批捕。
现年36岁的朱琼与18岁的曹真是母女,团风县人。1992年,朱琼非婚生下曹真,后将其送到同村一户人家寄养。因不堪养母虐待,曹真14岁时离家出走。2008年,朱琼找到曹真后,叫其以谈朋友、结婚的名义骗男人的钱,然后再逃婚。倪仨与朱琼是邻居,是个专门搞结婚骗钱的“婚托”。在其谋划下,曹真以倪仨侄女倪红的户口和名字,以其本人照片,办理了假身份证。倪仨以曹真叔叔名义,帮助物色对象,当男方与曹真见面表示满意后,倪仨就与男方谈“彩礼”,多则二三万元,少则一两万元,然后3人私分。
在安徽巢湖作案2起骗得钱财后,2009年11月,曹真在蕲春与浙江丽水籍受害人陈某谈朋友,以结婚给予女方母亲养老金28800元为由与陈某结婚,并办理结婚登记和举行结婚仪式。婚后20余天,曹真想尽办法和陈某吵嘴打架,然后借故离开陈某。陈某发觉受骗后报警,经蕲春警方侦查,于7月16日将曹真、朱琼缉拿归案(倪仨潜逃)。
经审讯,曹真交代其刚从安徽肥西县刑满释放回来。原来,曹真等人在蕲春骗了陈某后,又跑到安徽肥西继续骗婚。因受害人及时发觉,将曹真抓获,被当地法院以诈骗罪判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