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小吴两年前因偷东西被房东鲍某发现,鲍某以此为把柄,要挟小吴与其发生性关系两年之久。今年6月,小吴报警。日前,大兴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将鲍某批捕。
为躲避疑犯4次搬家
据检察官介绍,2008年9月,18岁的小吴在暂住地欲偷窃他人财物时被59岁的鲍某发现。鲍某要挟小吴称要将她送到派出所,小吴苦苦哀求。鲍某随后提出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要求,否则就把小吴偷东西的事公之于众。在鲍某的胁迫下,小吴写了一份协议书,称其因偷东西被抓到,自愿与鲍某发生性关系。此后,鲍某多次强迫小吴与其发生性关系。
为了躲避鲍某,2008年10月至今年4月间,小吴先后搬了4次家,但每次都被鲍某找到。
强迫受害人写“交往字条”
今年4月,小吴交了男友,鲍某知道后强迫小吴写了一张内容为:“鲍某善良,疼人,我不交男朋友,愿意永远跟随鲍某”的字条。
6月10日,小吴终于将此事告诉了自己的哥哥,小吴哥哥当即报警,鲍某随后被警方控制。日前,大兴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将已经61岁的鲍某批准逮捕。 (记者田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