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准已被自己长期霸占的女儿与他人有染,身为继父的罗发在得知女儿交朋友后,经过与家人预谋,几个人将女儿的男友骗至家中后用电线勒死。昨天记者获悉,罗发被市一中院判处死刑,他的家人罗付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石桂芹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罗发今年41岁,与石桂芹是夫妻关系,石某(因未成年而被另案处理)是石桂芹与前夫离婚后改嫁带到罗家的,罗付是罗发的弟弟。从2006年起,罗发就一直霸占着继女石某,和石某保持着性关系。只要家里一没人,他就会找机会和女儿发生性关系。2008年,石某到丰台的一所学校上学后,与蔺某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发生了性关系。石某的“异常”行为很快就被母亲察觉。石桂芹在问过女儿并得到肯定答复后,马上将女儿的这一情况告诉了罗发。罗发听后就决定杀死女儿的男友。
2009年5月15日晚上,罗发一家三口便在客厅商量怎么杀死石某的男友。罗发提议说,让石某的男友到家里做客,并且“要天黑再来,一来就勒死他”。对于罗发的提议,母女俩商量后,都表示同意。第二天,罗发准备了一根电话线放在了院里的空调室外机上,后来他担心弄不过那男子,就找弟弟罗付来帮忙。
当天晚上6点多钟,石某把蔺某接回家直接领进了西屋。随后,石某走出屋去将院门锁上,罗付则在屋里对蔺某拳打脚踢。蔺某倒在地上后,罗发拿来电话线将蔺某勒死。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罗发、罗付、石桂芹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中罗发是主犯,被判处死刑。罗付和石桂芹由于是从犯,而且罗付是聋哑人,因此法院从轻判处他们有期徒刑10年及8年。(记者孙思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