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利用6张身份证先后在12家银行办理信用卡,累计透支40余万元。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失业后的王某一直欺骗家人在某知名传媒公司工作,收入可观,实际自己日常的开销却是透支信用卡而来。40多岁的王某再婚后因重新装修房子并买高档家电,故在短时间内共透支10万多元。在无力偿还这笔巨款后,王某开始拆东墙补西墙。他冒用妻子的身份证在10多家银行办理信用卡,在所办信用卡都无法透支后,又谎称要为亲人买保险及办理社保卡,骗得前妻、哥哥、姐姐及侄子的身份证去办理信用卡。王某在两年时间内共恶意透支42万元。
法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数额巨大,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予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陆珺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