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的江苏人孙团昭曾因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企业、事业单位印章、伪造居民身份证两次获刑,为了使儿子也有一个谋生的“手艺”,孙某手把手的教23岁的儿子孙杰做假章、假证。检察机关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对孙团昭提起公诉,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对孙杰提起公诉。今天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10月至2010年2月3日,被告人孙团昭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本市丰台区一出租房内,使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伪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印章。期间,被告人孙团昭伙同孙杰伪造居民身份证一张并向李本清(另案处理)贩卖。2010年2月3日,被告人孙团昭伙同孙杰在本市丰台区一出租房内,为李本清伪造居民身份证时被抓获,当场起获伪造的各类印章60枚和伪造的北京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等四类129份,北京市商业企业专用发票42本1050份、北京市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52份。
2010年10月左右,孙杰来找父亲,孙团昭看儿子整天无所事事,吃喝玩乐,就让他学做假证,以后也有个谋生的手艺。干活时,孙团昭叫上儿子,边做边给儿子讲解。孙团昭的老乡李本清帮忙联系活,孙团昭有时也自己贴小广告招揽生意。2010年2月3日晚上,孙团昭正做假证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上,孙团昭和孙杰都表示认罪。“我租了两间房,一间住,一间放我花2000多元买的制假章的工具。李本清是我的老乡,找我做身份证和章,抓我们时,我儿子看我做身份证呢。我儿子就帮我递东西,假章和假证都是我自己做的,我并没想让他干这个。发票是我买的,用于转卖的,2003年、2004年我和老乡学做假章、假证,”庭上,孙团昭说。
“我来北京快一年了,后来去我爸那,跟着就学了。我跟父亲学做假章、假证,但我没做过。我不知道我父亲什么时候开始做假证的,我也不想学,就是顺其自然“,孙杰说。“你和你父亲在一起住两个月,谁来你们家你都不知道吗?”法官问,“我们就一起吃饭,他的事我知道的很少”,孙杰说。
“事已经犯了,我认罪伏法”,最后陈述时,孙团昭说;“我就是在边上看着,如果看着也算制作的话,我认罪”,孙杰说。
此案没有当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