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5岁的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乡西华村男子韦某,在没有与结发妻子离婚的情况下,竟置法律于不顾,公开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子,后被其妻颜某告发。7月2日,罗城县公安局以韦某涉嫌重婚罪,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1983年9月,韦某与邻乡姑娘颜某相识恋爱,不久双方即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刚开始夫妻双方尚恩爱有加,但随着3个女儿的先后出世,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的韦某对颜某日渐冷淡,导致夫妻感情受损。1994年,韦某以前往柳州市打工为由离开家,颜某不甘受冷落,亦携3个女儿外出经商,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分居。
2009年初,韦某回到罗城老家后,因平时好打麻将,与同为麻友的时年23岁女青年蓝某相识,二人因经常在一起切磋麻技,故日久生情。而蓝某系韦某二女儿小学时的同学,比韦某的大女儿还小2岁。尽管如此,这对年纪相差悬殊的“老夫少妻”在家乡却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并于2010年1月生下一男孩。闻知丈夫娶“妻”生子后,颜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韦某的法律责任。
接报后,罗城县公安局宝坛派出所民警于7月2日将韦某抓获。经审讯,韦某对其涉嫌重婚罪的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