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下儿子的第12天,温州银行梧田支行原副行长林晓雅在家人陪同下,到公安局投案自首。她诈骗了30多名银行客户共计资金8000万余元。日前,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晓雅无期徒刑。
现年35岁的林晓雅,17岁职业高中毕业后参加工作,曾获得“百佳文明市民”、“巾帼文明岗”等荣誉。以前是单位的业务骨干,熟悉外汇知识和外汇分析策略。
从2006年开始,经一名外汇交易咨询分析专家介绍,她在香港“灏天”、英国“库珀”、“艾福瑞”等外汇保证金交易平台上开设账户进行交易。到2007年底,她的账面已亏损3000万余元。从2007年上半年至2009年期间,林晓雅向30多名被害人骗取资金人民币8646.1万元、欧元121.2万元。其中除支付被害人“利息”1500万余元外,最终亏损殆尽。
去年9月,林晓雅在医院生下一男婴后没多久,有人上门向林晓雅讨款200万元。东窗事发,没坐完月子的她便在丈夫和父亲的陪同下向警方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晓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虽然她是投案自首,事发时又尚在产期和哺乳期,本来均可从轻处罚。但林晓雅诈骗金额特别巨大,其行为给众多被害人造成巨额财产损失,后果特别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孟焕良 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