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23时36分许,江阴市新桥镇警方接到王某报案称:她于5日22时许在新桥镇某宾馆内被人强奸。但警方在对案件进行详细调查后发现,该女子系自愿与人发生性关系。
原来,王某于今年4月份在张家港市金港镇某KTV歌厅上班时,无意中认识了一名姓查的客人。为了脱离辛苦的打工生活,王某瞒着男友,答应了查某的包养要求。5日,王某跟随查某来到江阴市新桥镇某宾馆,一番男欢女爱后,查某提出给其2000元,但王某认为太少了,要求查某再多给500元。查某口头答应,但在离开宾馆时,乘王某不备,驾车绝尘而去。
王某气愤至极,为了让查某“不好过”,也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遂向警方报假案,谎称被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