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刚工作不久的李丽和有妇之夫张亮发生了婚外情,因为张亮没法给她一个名分,她逼迫张亮写下一张借条,并最终将张亮告上法院,要求张亮偿还30万元“借款”。南京秦淮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亮是受胁迫所写,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因此没有支持李丽的诉请。
年近不惑的张亮担任南京一大型国企副总,事业有成生活美满。一次企业推广活动中,他遇到了刚从大学毕业的李丽。张亮不俗的谈吐让李丽深深折服,而李丽的青春靓丽也让张亮眼前为之一亮。之后,张亮经常打电话给李丽,约她出来吃饭,并经常给她买小礼物,而李丽也渐渐地爱上了这个成熟男人。
李丽将自己的情况告诉了一个关系较好的学姐,学姐苦苦相劝,“爱上已婚男人,就如同飞蛾扑火,有去无回,你一定会受到伤害的。”但陷入爱情漩涡的李丽难以自拔,面对张亮的温情,她失去了理智。
深爱着张亮的李丽一直在等着他给自己一个交代,但是等了无数日日夜夜,甜言蜜语听了不少,张亮就是没给她一个明确说法。李丽不想再继续等下去了,她要名分,要求张亮离婚,却遭到张亮的拒绝。张亮以“离婚离不起,会背上更多的债务”的理由来搪塞。而李丽不依不饶,要张亮负起责任,张亮只说了一句“我不适合你”。
之后,两人闹起了矛盾,大大小小的架吵了不少,终于决定分手。
分手后,绝望的李丽拿着一张张亮写的借条走上法庭,要求张亮偿还30万元的借款。法庭上,张亮说,这张“借条”是他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写的。李丽以到单位去闹,向张亮的老婆揭发为由,对张亮进行恐吓,他为了稳住李丽,不得已才写了这张借条,因此这张借条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张亮还留了个心眼,不仅故意将借条上的身份证号码写错了,还将与李丽的对话录了音,并将录音光盘提交给了法庭。
秦淮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亮写给李丽的“借条”,并不是他真实意思的表示。此案不能仅仅根据 “借条”进行认定,还应考虑双方之间是否实际发生了借贷关系。从录音光盘内容来看,李丽在张亮不同意离婚之后表示了报复张亮的意图,迫使张亮写下借条。而李丽本身也无法明确“借款30万元”的来源,实际上双方之间并未发生借贷关系。李丽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庆妍 罗双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