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一名青年男子通过“QQ”与大化一名有夫之妇相识,两人缠绵时,他暗中拍下艳照,先后诈骗、敲诈勒索她25万多元。6月25日,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该男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38岁的少妇覃某家住广西水电工程局大化分局宿舍区。因丈夫公派出国工作,她常常感到寂寞。2008年7月,她通过“QQ”与北海30岁的无业男子王开强相识,并开始了网恋。同年8月12日,王开强给覃某打来电话,称自己从北海到南宁出差,邀覃某到南宁见面。覃某即把6岁的小女儿托给他人照料,前往南宁赴约。两人在宾馆里缠绵了几天,才依依惜别。此后三个多月,两人经常到桂林、北海、防城等地幽会。覃某哪里想到,王开强偷偷用手机摄下了两人性爱的场面。
2008年11月23日至2009年5月9日,王开强先是利用覃某对他的感情,编织各种谎言,骗取了她20万元人民币。她开始警觉后,他索性撕破脸,假称他和她的艳照被人窃取,对方声称要在互联网上发布,以此要挟覃某要“封口费”。覃某被逼无奈,先后汇给他人民币数万元。就这样,覃某丈夫从南非寄来的20多万元血汗钱,全部被王开强诈个精光。
2009年6月16日,王开强跑到大化,再次向覃某逼索5万元。覃某忍无可忍,鼓起勇气报警,王这才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