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赵东眉 通讯员毛兴敏报道 齐某刑满出狱后,得知前女友已婚,心有不甘的他约会前女友杨某,与之发生关系,并以留念为借口拍下了与杨某性爱录像,以此勒索杨某人民币1万元。
近日,罗湖区检察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齐某。
2006年5月,20岁出头的齐某与杨某相识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07年,齐某因犯抢劫罪入狱,两人因此分手。2008年1月,杨某与王某结婚。2009年,齐某出狱后得知杨某已婚,想到自己一无所有,而昔日女友过着舒服生活心有不甘,于是想方设法通过QQ与杨某取得了联系。齐某表现出了对杨某的眷恋和对她生活无微不至的关心,这让杨某动心。有爱人呵护又有旧情人相惜,杨某的警戒心渐渐丧失。于是,两人频繁网上聊天,电话交流。
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后,齐某便邀请杨某到其租住处约会。再次重逢,杨某也觉得很刺激,于是与齐某发生了关系。并且,对齐某以“重温旧梦”留个纪念为由用手机拍下性爱片段的行为,杨某也没有太多在意。
之后,杨某觉得对不起家人,不再理会齐某的电话和约会,有意冷淡疏远齐某。齐某心存不满,便将视频截图用手机发给杨某及其丈夫王某,还把截图照片上传至自己的QQ网络空间内保存。
接到这一段不雅视频信息后,杨某对当初做出这样的草率行为感到后悔不已,而她的家人也因此感到很痛心。事后,家人原谅了她,决定不再理会此事。看到杨某和王某对视频无动于衷,齐某更为光火。2010年6月,齐某以将性爱视频放到网站上、并向外传播要挟杨某一家,向杨某勒索人民币1万元,并将自己的银行账号发送给王某准备收钱。
齐某的行为让杨某和老公王某的生活再次失去平静,于是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接警后,公安民警在齐某的出租屋内将其抓获,并当场缴获了其用于存储性爱照片的手机和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