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闫晓光) 肇庆男子谭志坚在离婚后开走了前妻的车,案经一审、重审,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刑,谭志坚不服提起上诉。今年4月,广州中院再次将案件发回番禺区法院重审。从案发时到现在已两年多没有结果,谭志坚称自己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不敢再去出庭,而最近也连续失眠,去医院检查被诊断为“抑郁症”。
一年内发回两次重审
据了解,2007年10月15日,谭志坚与黄某领了结婚证,同年11月12日两人即离婚。
2008年2月25日凌晨,谭志坚将前妻的车开出小区。黄某次日报案称车被盗,谭志坚稍后在广州被逮捕。番禺区法院经一审以盗窃罪判谭志坚有期徒刑4年3个月,谭随后上诉,广州中院将本案发回重审,番禺区法院经重审改判谭志坚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宣判后,番禺区检察院以“量刑畸轻”提起抗诉,而谭志坚则坚称其无罪,向广州中院再次提出上诉。
今年3月9日,该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谭志坚称其根本没有犯罪,是遭到了前妻的陷害。他把车开走时,前妻是知情的。 而公诉机关则表示,谭志坚没有证据证明他是经过黄某同意把车开走。因此,谭志坚的行为仍属于秘密窃取,构成盗窃罪。然而,至整个庭审结束,与案件相关的保险公司员工等关键证人并没有证言呈堂,且涉案的车钥匙的真假等也未能确认。
今年4月,广州中院对本案作出裁定: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再次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被告压力大患上抑郁症
谭先生称,事发后,他心理压力极大,睡不着觉,也不敢再去出庭。最近到广医二院检查,已被诊断为“抑郁症”。
谭志坚及其代理律师还表示,他们考虑就本案向广东省高院进行申诉,“广东高院曾经出台过指导意见,规定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二审、再审案件,只能裁定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次,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理由再次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