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上海楼市杂志从事资讯工作的江露(化名),因对公司管理、待遇不满,常在“男友”高春(化名)面前流露。觉得愤愤不平的高春,却根据江露讲述以“凋落繁华”、“skytping”为网名,在多家网站发布不实文章,给上海楼市广告有限公司在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决高春停止对上海楼市名誉侵害,并在相关网站删除文章,两人在相关网站赔礼道歉,高春、江露赔偿上海楼市公证费7000元。
同为来沪工作的80后“白领”高春、江露,在公司看来是“恋人”关系,但江露在个人履历表中填写与高春为“亲戚”关系。江露在上海楼市工作期间,多次向高春讲述对单位不满情况。
在2009年2月间,高春以“凋落繁华”、“skytping”为网名,在中国劳动保障网、TOM社区、PCh ome、汽车之家、上海热线、新浪网上海论坛等网站发布“血泪控诉上海楼市杂志:严重扭曲了我眼中的和谐社会”、“万恶楼市扭曲我眼中的社会”、“万恶的上海楼市打响09不和谐第一炮”、“你想当牲口吗?你想被坑吗?你想知道什么叫长工吗?去上海楼市(杂志)”等文,文中描述了其朋友在上海楼市(杂志)上班期间的待遇,将该待遇表述为“非人”,请假三天算旷工,多加任务不加工资、实习生当牲口用、工资比民工低,并称领导为“垃圾领导”、“小丑”搞个人崇拜,杂志曝光的“差楼盘”可能是没投他们广告的楼盘,投了广告的都是好楼盘等。同一时段里,房龙网、赶集网、搜狐上海论坛、搜房网、宽带山KDS、yesport、穿墙网也出现了与上述内容基本相同的文章。
2月19日,上海楼市广告公司对网站存在涉案文章进行了公证,以名誉权受侵犯为由把高春、江露起诉至法院称,要求停止侵害,在相关网站删除侵权文章,发布致歉信,消除影响,赔偿公证费7000元,律师代理费5000元。法庭上,江露承认曾将工作中发生的情况告诉朋友高春,但认为高春在网站发布论坛文章系其个人行为,与她无关。
同样,高春辩称曾根据江露在上海楼市工作情况,撰写了“血泪控诉上海楼市杂志:严重扭曲了我眼中的和谐社会”等文章,并在多家网站论坛上发布。之后,经上海楼市与他俩协商,已陆续删除了上述文章,但该单位事后又胁迫江露承认所述不实,并起诉名誉权案到法院,有意把事态扩大,同意删除网站上侵权文章及发布致歉信,但不愿赔偿。
法院认为,江露将与公司发生人事管理上的争议,不仅向高春作了不实陈述,而且高春事后在网络上发涉案文章未予阻止,默许这些文章通过网络进行传播,使用了侮辱性语言丑化公司企业形象,主观上有侵害上海楼市名誉的故意;而高春、江露却不能就上述内容真实性予以证明;从上海楼市提供的谈话笔录证据看,江露已明确承认内容有出入。尽管江露称录音及笔录是在胁迫下形成,但并证据予以佐证。法院以为上述文章内容失实,语言具有侮辱性,构成了对上海楼市的名誉侵害,涉及发布在TOM社区、上海热线上的文章,应由高春、江露负责删除,其他网站的涉案内容由高春、江露向相关网站申请协助删除,并在涉案网站的门户网站发布道歉信,遂判决。李鸿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