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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不满公司待遇 其男友发贴至网络被判侵权

发表时间:2010-6-10 22:46:20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


曾在上海楼市杂志从事资讯工作的江露(化名),因对公司管理、待遇不满,常在男友高春(化名)面前流露。觉得愤愤不平的高春,却根据江露讲述以凋落繁华“skytping”为网名,在多家网站发布不实文章,给上海楼市广告有限公司在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决高春停止对上海楼市名誉侵害,并在相关网站删除文章,两人在相关网站赔礼道歉,高春、江露赔偿上海楼市公证费7000元。

 

  同为来沪工作的80白领高春、江露,在公司看来是恋人关系,但江露在个人履历表中填写与高春为亲戚关系。江露在上海楼市工作期间,多次向高春讲述对单位不满情况。

  在20092月间,高春以凋落繁华“skytping”为网名,在中国劳动保障网、TOM社区、PCh ome、汽车之家、上海热线、新浪网上海论坛等网站发布血泪控诉上海楼市杂志:严重扭曲了我眼中的和谐社会万恶楼市扭曲我眼中的社会万恶的上海楼市打响09不和谐第一炮你想当牲口吗?你想被坑吗?你想知道什么叫长工吗?去上海楼市(杂志)”等文,文中描述了其朋友在上海楼市(杂志)上班期间的待遇,将该待遇表述为非人,请假三天算旷工,多加任务不加工资、实习生当牲口用、工资比民工低,并称领导为垃圾领导小丑搞个人崇拜,杂志曝光的差楼盘可能是没投他们广告的楼盘,投了广告的都是好楼盘等。同一时段里,房龙网、赶集网、搜狐上海论坛、搜房网、宽带山KDSyesport、穿墙网也出现了与上述内容基本相同的文章。

  219日,上海楼市广告公司对网站存在涉案文章进行了公证,以名誉权受侵犯为由把高春、江露起诉至法院称,要求停止侵害,在相关网站删除侵权文章,发布致歉信,消除影响,赔偿公证费7000元,律师代理费5000元。法庭上,江露承认曾将工作中发生的情况告诉朋友高春,但认为高春在网站发布论坛文章系其个人行为,与她无关。

  同样,高春辩称曾根据江露在上海楼市工作情况,撰写了血泪控诉上海楼市杂志:严重扭曲了我眼中的和谐社会等文章,并在多家网站论坛上发布。之后,经上海楼市与他俩协商,已陆续删除了上述文章,但该单位事后又胁迫江露承认所述不实,并起诉名誉权案到法院,有意把事态扩大,同意删除网站上侵权文章及发布致歉信,但不愿赔偿。

  法院认为,江露将与公司发生人事管理上的争议,不仅向高春作了不实陈述,而且高春事后在网络上发涉案文章未予阻止,默许这些文章通过网络进行传播,使用了侮辱性语言丑化公司企业形象,主观上有侵害上海楼市名誉的故意;而高春、江露却不能就上述内容真实性予以证明;从上海楼市提供的谈话笔录证据看,江露已明确承认内容有出入。尽管江露称录音及笔录是在胁迫下形成,但并证据予以佐证。法院以为上述文章内容失实,语言具有侮辱性,构成了对上海楼市的名誉侵害,涉及发布在TOM社区、上海热线上的文章,应由高春、江露负责删除,其他网站的涉案内容由高春、江露向相关网站申请协助删除,并在涉案网站的门户网站发布道歉信,遂判决。李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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