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法院法官杨德会因涉嫌强奸和嫖宿幼女,一审被判处无罪后在社会上引起较大争议。21日,曲靖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被告人杨德会因嫖宿幼女罪,被判6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月22日《京华时报》)
一审判决杨德会无罪的消息一经公布,立即招来一片质疑。法官、幼女、嫖宿?强奸?种种“卖点”揉捏在一起,注定了这是一场重量级的审判。在全国人民高度关注的情况下,马龙县法院做出的“无罪”判决,实在有点不伦不类,技术含量不足,反倒是这种敢与天下人为敌的勇气令人钦佩。
证人证言也证明杨德会嫖娼、嫖宿时经常提出希望对方是处女。这说明两个问题:其一,嫖娼对于杨德会来说是“经常性”需求,也就是说我们的杨大法官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色之徒。
其二,杨德会有一个变态的“嗜好”,喜欢和幼女发生关系。正是因为被害人的特殊身份吸引了杨德会,他才连续的花钱“买幼”。
如果这般为非作歹,这般无耻下流,这般执法犯法之徒还被判无罪的话,那真是法律的不作为了。这无疑会开启“潘多拉的盒子”,对那些正在为恶,或者手中有权、有钱,脑袋里有龌龊想法,随时准备“享受”一把的人来说,这是一个莫大的鼓舞。看看,没什么大不了的嘛,还强奸呢,连嫖宿都不成立,狼友色兄们,还等什么,一起happy去!
万幸的是杨德会还没有高兴太久,在国人愤怒的炸药包即将被引燃的关键时刻。曲靖市中院及时做出了改判,虽然杨德会最终没有如受害人和大多国人所愿:以强奸嫖宿幼女罪获刑。但是6年的有其徒刑加罚金还是暂时平静了国人心头的怒火。
杨德会一案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关注,和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有直接的关系。法官,在人们心目中原本是正义和公平的化身。但是杨德会却为了自己变态的欲望,花钱买幼,实乃道德沦丧,知法犯法,给法官这顶一直以来还算干净的帽子扣上了一个屎盆子。如果这样的罪人被判决无罪,那将成为一个天大的笑话和我们整个社会莫大的悲哀!
这起案件也提醒了和杨德会一样身份的那些国家公职人员们,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而不应成为人民的公害。应该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要动不动轰出一句“雷语”,时不时整出个“ⅹⅹ门”来。那样的话不但毁了自己的前程,也大大刺激了国人的神经,给和谐社会埋下了不和谐的种子。(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