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锐 通讯员李敏 白娟)一男子与女网友开房后拍下性爱录像,向女网友索要5万元,并扬言不给钱便将录像发给其老公。昨日从洪山区检察院获悉,男子李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27岁的李某大学毕业后在汉打工,平时喜欢上网聊天。去年4月,他在网上认识网友陈某,两人交谈甚欢,并进行视频聊天。陈某见小自己好几岁的李某相貌堂堂,顿生好感,而李某则嘴巴像抹了蜜一样,对陈某一口一个姐姐。去年7月,陈某和李某在武汉中南路见了第一面。李某见陈某打扮入时,是个“富婆”,愈发殷勤起来。过了十几天,李某再次约陈某见面时,二人越过道德底线。
此后,李某多次找借口向陈某“借钱”。陈某觉得不对劲,便拒绝了李某,并打算终止和其往来。不料李某遭拒后,给陈某发短信称把两人的聊天记录,发生性关系的相片、录像都保存下来了,如果她不给10万元,就把这些东西交给她老公。陈某思前想后,选择报警。
去年11月3日,陈某在洪山区一咖啡屋,按李某要求给其现金5万元后,布控民警将李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