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死了,是被丈夫杀的。亲友不相信这是真的,这对结婚将近40年的夫妻,曾经相濡以沫,恩恩爱爱。
昨天,在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上,年近66岁的丈夫坦承,他照顾了精神病妻40年,杀她是为让她解脱,同时也卸下压了自己40年的重担。
杀妻后理发洗澡准备自首
检方指控,今年1月8日中午,李明(化名)在家人的陪同下,走进高新区歇台子派出所说,他杀人了。警方高度重视,一边将李控制起来,一边到案发现场李明家里。警方在现场看到,一名60来岁的女性躺在床上,面部有血,气绝身亡。
李明交代,死者是他妻子,是他在当天早上7时30分,用斧头砸头部、卡脖子、捂嘴等方式将妻子杀害的。杀妻后,他为妻子换了衣服,在家清理了一下,一小时后下楼到理发店理了发,然后到面馆吃了碗小面。最后回到家里给儿子写了封信,交待了一下他的家庭财产情况,然后准备好自己的换洗衣物,准备去自首。
他给儿子打了电话,告之“妈妈走了,是我害死的。”李明儿子接到电话时,正在菜园坝火车站接死者的哥哥嫂嫂。因为案发前两天,死者旧病复发,李家人就给远在外地的哥嫂打电话,让他们过来看看。
杀她是为了让她得到解脱
李明在庭上称,和妻子结婚将近40年,结婚前妻子就有精神病。当初,他们李家人都不同意这桩婚事,但他们感情很好,不顾一切压力走在一起。
李明称,从结婚以来,妻子先后发了10多次病,平时都要吃药控制病情。尤其是去年9月,妻子因为患胆结石送到医院手术,医生发现她还有胆囊肿瘤。出院后,妻子开始拒服精神病药,结果精神病复发。最后送到医院住了3个多月院,效果却不理想。
“这次回家后妻子就没怎么好过。”李明称,1月7日晚上,妻子折腾了一整晚都不消停,还把一件黑色大衣拿出来用剪刀剪碎,不肯吃药。8日一早又把照片翻出来要烧毁。当他制止时,妻子却给他对着干。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联想到这40年来妻子的病痛折磨,以及他自己受到的折磨,他于是就想把她杀死。
当检察官问他“为何采取多种方式置受害者于死地”,李明称,如果她不死,这个家就不好维持下去。
她一直是他手心里的宝
法庭上,检方举示了许多证据。其中死者嫂嫂的证词称,她看过小姑的病历,知道小姑患的是残留型精神病。1998年,小姑和李明到她家做客。有天晚上小姑半夜发病后,起来抓起菜刀要砍李,被他们一家人制止。李对小姑很好,可以说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这些年,她们一家人从来没有听到小姑说被李打过。
死者另一位亲戚证词也称,李明和妻子感情很好,相濡以沫,把她当成手心里的宝。死者生前要洗澡,李都要把衣服找出来,放在卫生间的小凳上。平时的药也是先按量分好,然后才给妻子服用。当他们听说李杀了她,他们都没人相信。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李明对她这么好,怎么可能”。
李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同事告诉记者,李和死者的感情是没多少人能比的。李是六十年代的大学生,学工程的。李的很多同学都是高官、高管,多次主动提出要给李调动工作,让李换个环境,同时也能得到升迁,但李为了照顾妻子,均婉言谢绝了。这位同事认为,李明杀妻应该是他的一时冲动。
情与法的较量
昨天上午的庭审进展顺利,庭审中最令人唏嘘的,就是这起案件引发的情与法的较量。
检方:生命高于一切
市第五检察分院公诉人唐慧称:李明并不是不讲道德、不尽义务的坏丈夫,也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魔。从情的角度,李明40年如一日照顾一个患有精神病的妻子很不容易,似乎应当法外容情。然而,人的生命权利受宪法保护,是最基本的人权,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去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哪怕这个人已经病入膏肓。尽全力保护人的生命,既是社会的义务更是家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