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某中学一教师伪造离婚证书、离婚协议等手续,向他人借款100多万,不到几个月就失踪,债主找到他当时的妻子万女士。自称一头雾水的万女士被屡屡“追”上法庭。昨日,万女士又坐上了江北区法院的民事被告席。
原告晏某称,2008年6月18日,她借给当时万女士的丈夫何某22万元。借钱时,何某提供了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协议上载明,位于黄泥塝的一套3居室房屋归何某所有,并提供了该房屋的产权证。于是,晏某放心地将钱借给了何某。谁知几个月后,就找不到何某了。
被告万女士称,直到债主们找上门来,她才知道,丈夫谎称已离婚,在外面借了100多万元。从2008年9月起,她就没有清静过。2009年初,她被债主纷纷告上法庭,要求作为妻子的她共同承担债务。
“这怎么是共同债务呢?”万女士称,何某借钱她根本不知情,也不是用于家庭共同开支。她猜想,何某借这么多钱都用于了赌博,因为2007年初,何某还用家里的几万元存款去还了赌债,为此,当时她就差点跟他离婚。
但晏某称,不管怎样,借债还钱,天经地义。
2009年5月,万女士起诉到法院,和已失踪半年多的何某离婚。昨日,在法庭上,万女士还提出,原告应去公安机关报案,告何某诈骗。原告称,他们去过,公安机关称是民事借贷纠纷,未予立案。
因为案情复杂,法院合议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