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
马灯辩护人:
马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他大专毕业后就出来打工,阅历浅,社会适应能力差,一失足犯下大错。
辩护人还读了马灯遗书里的两段话:“如果注定要分手,就好聚好散,毕竟真爱过,如果实在无法挽回,我就选择放手”、“说那些尖酸刻薄的话出来羞辱我,我就不会客气”。
辩护人说,被害人在马灯发现的情况下,还与小学同学来往,并对马灯恶语相向,在事情起因上被害人也有一定过错。
公诉人:
辩护人认为柯某霞存在过错是不公平的,因为两人的矛盾在生活中很常见,马灯受不了只能说明他的承受能力太差,不能成为马灯杀人的理由。
公诉人说,柯某霞已经死亡,马灯说她生前曾和小学同学之间有暧昧的关系,这只是马灯的个人意见,无从考证,公诉人还称,和谁恋爱是柯某霞的自由,也不能成为马灯杀人的理由。
法官对话马灯:
曾想过以前的愉快和美好
法官:你跟柯某霞的关系发展到了哪一步?
马灯:我们准备今年结婚。
法官:你和柯某霞有何矛盾?
马灯:我们感情上没有太大的波折,被害人性格过于外向,出现了一些不太愉快的事情。我辞工后,被害人在工厂里传出绯闻,我还无意中在电脑里发现了她和小学同学不太正常的QQ聊天记录。
法官:为什么要杀害柯某霞?
马灯:因为她在电话里侵犯我的人格尊严,还骂我的父母。我当时想,好聚好散就算了,但如果继续辱骂我就同归于尽。
法官:柯某霞喝了一口农药没死,你为何用绳子勒她?
马灯:她喝了农药呕吐,我想到以前愉快美好的事情就去帮她拍背,她转过身说“他妈的,能不能拍轻点”,她再次骂我才想到拿绳子勒她的。
法官:为什么要自SA?
马灯:第一点,我对被害人还有较深的感情,她不在了我也不独活。第二点,一命偿一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