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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因发现女友暧昧聊天记录竟骗其喝农药致死

发表时间:2010-4-27 8:15:01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

  马灯辩护人:

  马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他大专毕业后就出来打工,阅历浅,社会适应能力差,一失足犯下大错。

  辩护人还读了马灯遗书里的两段话:“如果注定要分手,就好聚好散,毕竟真爱过,如果实在无法挽回,我就选择放手”、“说那些尖酸刻薄的话出来羞辱我,我就不会客气”。

  辩护人说,被害人在马灯发现的情况下,还与小学同学来往,并对马灯恶语相向,在事情起因上被害人也有一定过错。

  公诉人:

  辩护人认为柯某霞存在过错是不公平的,因为两人的矛盾在生活中很常见,马灯受不了只能说明他的承受能力太差,不能成为马灯杀人的理由。

  公诉人说,柯某霞已经死亡,马灯说她生前曾和小学同学之间有暧昧的关系,这只是马灯的个人意见,无从考证,公诉人还称,和谁恋爱是柯某霞的自由,也不能成为马灯杀人的理由。

  法官对话马灯:

  曾想过以前的愉快和美好

  法官:你跟柯某霞的关系发展到了哪一步?

  马灯:我们准备今年结婚。

  法官:你和柯某霞有何矛盾?

  马灯:我们感情上没有太大的波折,被害人性格过于外向,出现了一些不太愉快的事情。我辞工后,被害人在工厂里传出绯闻,我还无意中在电脑里发现了她和小学同学不太正常的QQ聊天记录。

  法官:为什么要杀害柯某霞?

  马灯:因为她在电话里侵犯我的人格尊严,还骂我的父母。我当时想,好聚好散就算了,但如果继续辱骂我就同归于尽。

  法官:柯某霞喝了一口农药没死,你为何用绳子勒她?

  马灯:她喝了农药呕吐,我想到以前愉快美好的事情就去帮她拍背,她转过身说“他妈的,能不能拍轻点”,她再次骂我才想到拿绳子勒她的。

  法官:为什么要自SA?

  马灯:第一点,我对被害人还有较深的感情,她不在了我也不独活。第二点,一命偿一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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