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有乙肝后,怀疑自己遭到丈夫的歧视,起诉离婚,丈夫辩称自己这样做只是为了预防疾病传染。日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婚诉讼,一审判决驳回了乙肝妻子的诉讼请求。
妻子李丽诉称,自己与刘磊经人介绍在1996年10月24日结婚,1999年3月31日生有一子。婚后因自己患有乙肝,遭到丈夫嫌弃,不仅不让自己摸家里的东西,就连孩子都不让动,并让她出去洗澡等。李丽认为,现夫妻两人的夫妻感情已破裂,要求与丈夫刘磊离婚。
丈夫刘磊辩称,两人虽是经人介绍相识,但经过了充分的了解后才结婚。婚后感情很好,自从得知李丽患有乙肝病之后,自己没有嫌弃李丽,而是对她进行安慰与照顾。由于李丽所患乙肝具有传染性,自己在家中采取了预防措施,引起了她的误会。两人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门头沟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经人介绍自主结婚,说明婚姻基础较好。只要双方珍惜彼此间多年的夫妻感情,加强沟通与交流、相互理解,夫妻还有和好可能,一审判决驳回了李丽离婚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