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 共享,是信息时代热词,但曹某和曹某钧却“标新立异”,玩起共享情人。市第二市区检察院透露,近日起诉了一起共享情人所造成的故意伤害案件。
被告人曹某钧与被害人曹某是多年好朋友,两人都已婚多年,有妻有儿,事业也小有所成。2002年,曹某钧认识了年仅19岁的张某,两人关系迅速升温,后在虎门镇过起同居生活。时间一晃就是6年。2008年,曹某钧介绍张某与曹某认识,没想到随后张某也成为曹某的情人。三人对各自关系都非常了解,但并不在意。后来,张某与曹某钧于去年10月中旬分手,张某搬出曹某钧家中,开始与曹某同居。
去年10月31日18时许,曹某钧邀请张某和曹某到家中吃饭。期间,曹某钧与曹某在房间内聊天,曹某说最近经济比较紧张,让曹某钧还款20万元,两人遂发生争执、拉扯。
走出房间后,曹某钧到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和一把尖刀,刺伤曹某腹部。张某见状上前拉开两人,曹某钧用尖刀划伤张某脸部,后持陶瓷碗砸曹某的头部。
张某、曹某夺门而出并向该出租屋保安员求助,保安员报警,曹某钧则反锁房门并坐在阳台的围栏上。公安人员到场后,将曹某钧劝离阳台并带回公安机关。
经法医鉴定,曹某所受损伤为重伤,张某面部毁容。
年,曹某钧介绍张某与曹某认识,随后张某也成为曹某的情人。三人对各自关系都非常了解,但并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