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衡水4月18日电(记者 崔志平)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18日透露,枣强男子齐强抛妻弃子十余年在外“重婚”后并生一子,妻子刘婉将其告上法庭。该中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决,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齐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被告人吴玉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据介绍,1985年1月,自诉人刘婉与被告人齐强在枣强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一女。后齐强在北京做生意期间,与被告人吴玉相识。1996年的一天,齐强与吴玉同居之事东窗事发,向妻子承诺送走情人,回心转意。但这一走,十年音讯全无。
为了这个家,刘婉坚强地担起了生活的重担。十几年来,妻子一边找寻失踪的丈夫,一边含辛茹苦地带着两个孩子艰难度日。让刘婉难以置信的是,负心的丈夫以夫妻名义与吴玉在北京及衡水一起生活十余年,并生育一子,她决定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齐强在与自诉人刘婉婚姻存续期间,公开与吴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被告人吴玉明知齐强系有妇之夫,仍以夫妻名义与其共同生活,虽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但已形成事实上的婚姻,自诉人指控二被告人均已构成重婚罪的犯罪事实成立,应予支持,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齐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被告人吴玉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完)(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