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0日,淮南矿业集团谢家集留守处泉山工作站原副站长方士漫,在任淮南矿业集团谢家集留守处谢家集第二项目部拆迁安置部部长期间,利用负责谢三村一带的房屋拆迁及拆迁后还原安置、分房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并伙同其情妇闻某共同骗取拆迁安置房一套,贪污国有财产,被检察机关侦结提起公诉。
法院审结后判决认定,方士漫身为国有企业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受贿3.6万元,并伙同闻某共同骗取了19.01万元(价值26.7万元的安置房一套,减去实际交付的购房款7.6万多元)的国有财物。方士漫构成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闻某构成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接到裁定后,方士漫当场表示不再上诉;闻某上诉后,又主动撤回上诉请求,并表示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缜密初查快速突破
2009年4月,数封举报方士漫职务犯罪的信件摆到了谢家集区检察院检察长余正清的案头。为尽快查明举报信是否属实,余正清检察长迅速召集会议,成立了突破方士漫贪污、受贿专案组,并由他亲自担当专案组的组长。经查,群众曾向矿业集团纪检委反映过在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后,又向检察院举报,为此,该院一面与矿业集团纪委联系,一面派员查讯与案件线索有关的银行及汇款,调取其账户资金往来资料。接着专案组3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分析会认为,由于此案已经集团纪检委进行过查证,一定程度上惊动了方士漫等人,很有可能已经制定过“攻守同盟”,给检察机关深入查证带来困难。针对这一特殊情况,专案组制订了应对的快速侦破方案。决定从方的情人闻某处着手突破。
检察员根据女性感情细腻、富于联想的特点,对闻某进行思想感化,通过对他们的犯罪事实进行客观分析,并出示相关证据,说法明理,给予其震慑。至此,闻某很快就转变了对抗心理,主动交待了同方士漫共同犯罪的事实。方士漫利用其职权的影响,帮助某装饰工程公司柴某联系拆迁安置房的太阳能安装工程中标,方士漫从中收取回扣费2.4万元。
闻某的这一交待,成为查办方案的突破性一击。
情人牵线从中敛财
据发案后的方士漫交待,求他办事的拆迁户和包工头给他“好处”的大多是闻某介绍牵线的。对此,他是有求必应,从而使自己在情人面前既显示“能耐”,又向她“示好”,讨其欢心。他常说:“我负责安置分房,想帮谁就能帮谁。”同时他也表露,拆迁安置是阶段性工作,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能收就收。据统计,2007年6~10月间,他为刘某、王某、陈某、常某、杨某、彭某6户居民调换楼层并捞取“好处”。七八月份,刘某为换房子楼层的事送给方士漫3000元现金后,方士漫给其换到了理想的居住楼层。2007年9月,王某以父亲年老,上下楼不便为由,送给方士漫2000元现金后,方士漫把王某的房子分到了一楼。10月份,陈某为其姐换房子楼层的事送给方士漫2000元现金,同月常某为换房子楼层的事送给方士漫2000元现金后,方士漫都能按照送钱人的意思尽快换好他们所需的理想楼层。
此外方士漫为拆迁安置户闫某、蒋某搞到虚假户头从中获取“回报”。2007年6月,闫某因害怕其所附户头不符合规定,分两次送给方士漫1.2万元现金。后来,方士漫超越权力范围,不顾及民生、民意,为闫某搞到了一个附户。10月,蒋某为搞到一分户房子的事分两次送给方士漫1.5万元现金,因嫌钱少,方士漫以各种借口没能使蒋某如愿。次年7月,在淮南矿业集团纪委在调查方士漫期间,方士漫退还给蒋某1万元。2007年底,蒋某又为其妹买房子的事送给方士漫一部数码相机,方答应帮忙。在自信能侥幸过关的情况下,方士漫一步步地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法院判决认定方士漫收受贿赂6人8起,共3.6万元,6个行贿人均是经方的情人闻某牵线介绍认识的。
离婚不成另筑“爱巢”
方士漫向检察官供述,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在妻子陪女儿在省某重点示范高中陪读不到一年的日子里,他一个人在家感到无聊,经常与朋友一起打麻将来消磨时光。2003年9月的一天,经朋友介绍,在麻将场上结识了比他小1岁的淮南矿业集团潘二矿内退女工闻某,开始了本不该有的“婚外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