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初,检察官传唤滕衍耀。面对前期采集的证据,滕衍耀无可抵赖,交代了与乔某合谋搭违建,骗取拆迁补偿款的事。可是,事情到此并未结束。
滕衍耀分了44万元后曾提出来20万元。这钱是拿来做什么的?检察官顺藤摸瓜,吴乐云就此浮出水面。随即,吴乐云贪污94.2万元、受贿70万元、行贿20万元的犯罪事实被全部揪了出来。
滥用职权,替女婿“索”220万拆迁款
与此同时,检察官以此案为轴心,继续研判,深挖窝串案,又得到一条线索:吴乐云在任某街道办事处工委书记期间,曾擅自从街道土地办账户支出220万元,划给了他女婿所开的金手指公司。这笔款至今没收回。
检察官迅速调整侦查方向,通过查阅金手指公司的拆迁补偿档案发现:2004年,因“十运会”建设需要,该区房产局对河西2-2地块进行拆迁,金手指公司作为被拆迁单位,总共拿到640多万补偿款。蹊跷的是,这220万却不包含在其中。
查账!检察官当即彻查了从2004年到2007年街道的所有相关拆迁补偿账目,发现2004年7月有笔220万元的款项以“拆迁补偿款”名义从街道土地办的账上支出,接收方正是金手指公司。
此后直到2007年街道土地办账户因行政单位财政改革而取消,这笔钱都一直以“暂付款”名义挂在账上,没有收回。
该区房产局证实,其与街道之间发生的拆迁补偿款项已结清,从没额外拨付过220万。也就是说,房产局支付的拆迁补偿资金里根本不包括这笔钱,这钱是从街道自有账户划出去的,这笔账根本无法弄平,220万就是个大窟窿!这个损失是谁造成的呢?
再次讯问吴乐云。按吴乐云的说法,当时金手指公司的拆迁补偿价是每平方米650元,跟后来每平方米800—1000元的标准相比偏低,所以,他就以街道的名义,代金手指公司向区房产局提出220万的追加补偿申请。
吴乐云强调,220万元的追加补偿申请是建邺区房产局同意的。
检察官立即翻阅了当时所有拆迁企业的补偿材料,发现按金手指公司的房屋结构等各项指标,每平方米650元的补偿标准完全适当。而后来的这个追加补偿申请,建邺区房产局根本就没同意。
吴乐云在说谎。按规定,街道办事处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由街道书记办公会集体研究。街道当时几位领导证实,拨出这220万,他们一无所知,吴乐云没跟他们其中任何一位商量,是擅作决定。
至此,吴乐云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擅自决定从街道支出220万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已涉嫌滥用职权罪。
再次提审吴乐云,他根本没想到侦查如此细致缜密,使他无处遁形,虽极力狡辩,但依然不能逃脱罪责。通讯员建程本报记者于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