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某等2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聚众淫乱罪被秦淮区检察院起诉到秦淮区法院。检方查明,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间,王某、吴某夫妻等22人通过网络结识之后,结伙先后在秦淮区、鼓楼区、玄武区等处聚集多人进行淫乱活动,这些人总共参与了35起聚集活动,其中王某就组织或参加了18起。他在这些人中不仅是学历最高的,同时也是年龄最大的。
■什么叫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文中人物系化名) (新华网江苏频道-现代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