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保发 杨玥 实习生 吴一龙) 27岁的邓小丽离婚后一边打工一边自学,拿到了复旦大学的本科文凭,然而堂姐介绍的一名保安男友却改变了她的命运。由于邓小丽突然提出分手,保安男友将她杀害。昨天,市五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保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照片上的邓小丽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年轻,眉清目秀。“妹妹命苦!”昨天,邓小丽的堂哥邓正刚告诉记者,他们家住重庆綦江,2004年底,妹妹和妹夫离了婚,然后去上海打工,打工期间参加自考,去年4月,她终于拿到了复旦大学的学士学位。
2009年2月,堂姐给邓小丽介绍了一个男朋友——陈兴国。陈兴国当时在浙江一家宾馆当保安。两人随后通过电话、QQ保持联系,最终通过电话确立了恋爱关系。2009年5月,邓小丽、陈兴国分别从外地回到重庆,见面后,邓小丽提出解除恋爱关系。然而,陈兴国却认定了邓小丽就是他的“梦中情人”。2009年5月20日,在这谐音为“我爱你”的日子里,邓小丽决定再跟陈兴国好好谈谈。
当晚,邓小丽约陈兴国在渝中区东升楼68—1号路旁见面,陈兴国再次要求邓小丽继续做他的女朋友,遭到拒绝后,陈兴国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刺、割邓小丽的颈部,致其当场死亡。
昨天的庭审中,陈兴国曾称愿认罪伏法。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陈兴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由被告人陈兴国赔偿邓小丽家属人民币859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