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2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 通讯员 文弈 庆东)大型卧铺客车在高速路上撞翻,车内乘客因尿道受损造成器质性阳痿,作为家中独子尚未结婚的他痛苦不堪。近日,在集美区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被告赔偿原告程某(化名)115万元。据悉,这是全市单笔个人交通事故最高赔偿。
2008年12月29日,28岁的程某乘坐李某驾驶的大型卧铺客车,客车行至沈海线高速公路时,碰撞中央隔离带护栏后侧翻,包括程某在内的19名乘员受伤。据了解,这部客车所有人为黄某,并挂靠于福州一家运输公司。
程某随即被送往厦门市第三医院治疗,住院至2009年11月17日,共花去医疗费41万余元。经鉴定,程某所受伤情为骨盆部受损小便失禁,难以恢复,评定为五级伤残;尿道受损造成器质性阳痿,评定为六级伤残,此外全身尚有一处八级、两处十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评定为部分护理依赖。
今年年初,程某将李某、黄某和该运输公司告上集美区法院,称其所受各项经济损失为202万余元。在诉讼期间,程某情绪十分激动,多次声称自己是家中独子尚未结婚,却遭全身五个级别重创,如果被告赔偿不合理,他一定会作出过激行为。考虑到原告住院长达一年时间,花费医药费甚巨,身心、精神均遭受巨大痛苦,并因无法结清住院费一直不能出院,承办法官一方面耐心安抚原告情绪,另一方面对被告晓以利害,动员被告先行支付15万元作为原告出院结账所用。
近日,经过协商,原被告达成赔偿原告115万余元、并于2010年3月10日前支付完毕的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