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7岁的小范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父亲老范经常打骂其母于某。去年7月20日上午,小范起床看见地上还残留着母亲的血迹,怒火升腾,在与父亲交涉中丧失了理智,刀捅老范。于某也拿起榔头,抡向丈夫的头。老范就这样被娘儿俩杀死了。事发后,小范主动打110报警自首,而他的母亲用布包起榔头,走出家门,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喝农药自SA。昨天下午,南京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小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对比:与2004年“弱妻杀夫”案有三点不同
母亲自SA的消息,被关在看守所的小范完全不知情。1月19日第一次庭审当天,小范才在检察官宣读起诉书时知道此事。他当庭情绪崩溃痛哭失声——杀父亲是为了保护母亲,何曾想到过父母尽失!
1月19日的庭审中,小范哭着请求法官严惩自己,惹得一众旁听的邻居跟着泪如雨下,纷纷为小范求情,检察官也请求对小范从轻处罚。后来,小范的妹妹也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写来求情信,请求对哥哥从轻处罚。昨天下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小范因犯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实际情况,从轻判处小范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家庭暴力引起的人伦惨案,在南京并不是第一起。2004年的“弱妻杀夫案”留给世人的印象比较深刻。该案被告人丁晓林因长期遭受丈夫家庭暴力,在一次丈夫酒后动刀刺伤儿子臀部,她又求饶不成后,将丈夫刘某锤杀。最后丁晓林被判刑5年。
记者比较丁晓林案和小范的案件后发现,两者有很多的相似性。如,受害人自身都存在严重过错,丁晓林和小范都有自首情节且都得到社会的广泛同情,两人都得到了从轻的判处。那么,为何丁晓林只判了5年,而小范却判了11年呢?
对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李畅庭长告诉记者,两起案件看起来很像,其实有很大不同。其一,作案时客观环境不同,丁晓林的丈夫正在施暴,而小范的父亲没有。其二,两者的主观意志不同。丁晓林没有经过预谋,小范则经过了预谋。其三,手段也不一样。小范的手段较残忍,一共捅了老范18刀。在老范毫无反抗能力后,他还担心老范不死,又用菜刀在老范脖子上割了两刀。
法院:吸取了邻居与人大代表座谈会意见
“按照刑法规定,故意杀人,可判死刑、死缓、无期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李畅说,仅仅基于以上三点原因,可以判处小范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更重的刑罚。但最后之所以判了11年,还考虑到了小范的实际情况。
小范还有个亲妹妹潇潇(化名),现在还在念高中,如果判处小范死刑,潇潇就将彻底变成孤苦伶仃的孩子。即使不判小范死刑,改判极重的有期徒刑,对潇潇的成长也不利。等小范出狱后,他面对的将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可能连生存都成问题。一边是人情,一边是法理,到底该怎么判?中院刑一庭法官们召集小范家所在的街道邻居,以及雨花台区人大的代表,进行了座谈,深入听取了他们的意见。他们一致认为,小范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也违背了传统,不判刑是不行的,但小范的身世实在太可怜了,而且还有个妹妹要照顾,恳请法院按照最低限来判决。权衡再三后,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宣判后,小范的邻居朱阿姨和吴阿姨,以及他的妹妹潇潇,都松了一口气。“我们对判决结果很满意,这对小范来说,已经是最轻的判决了。”
潇潇告诉记者,哥哥和自己感情很好,她希望哥哥能坚强、勇敢地活下去。潇潇说,她恨自己的爸爸,要不是他的暴力行为,这个家也不会走到这个地步。
专家:心理疏导帮他摆脱梦魇
朱阿姨说,事发当天,哪怕潇潇跑出来喊一声,邻居们也能阻止悲剧发生,偏偏他们家人好面子,都不愿向外人求助。“爷爷奶奶外婆他们现在都不知道,害怕他们受不了”,潇潇满眼含泪地说,事发当天,离外婆过80岁生日只有一两天了,妈妈正准备回山东老家给外婆过寿,要是早走一两天,这次的事可能就不会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