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一男子意外拾获一张银行卡,并5天内多次取款、消费近20万元,近日他被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去年6月20日,28岁的江苏宜兴小伙冯刚在江阴一家银行的ATM机上取款时,发现ATM机内有一张银行卡。查到卡内余额有20余万元后,他分4次取出了8000元人民币,因害怕失主会找回卡,他还修改了银行卡密码。
随后,冯刚又用卡买了2台笔记本电脑、2部手机,还购买了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等首饰,短短5天就花了近20万元。后来银行卡失主报案,冯刚被抓获。
江阴市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冯刚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