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汉12月9日电 (张芹 罗志 黄章红)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9日判处生产销售伪劣药品、伪造公司印章者湖北籍男子韩涛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剥夺整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7万元。
2008年11月至2009年8月,韩涛在未取得药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采取购进制药机械、药品原材料、拼装为成品等手段,雇佣他人大量生产东方胃药、黑骨藤追风活络胶囊等价值273万多元的药品,并将生产的假药予以销售。
2009年8月,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在汉阳区一隐蔽民房内,当场查获各类假药19.7万板,及大量药品生产设备、数台铝塑泡罩包装机,并在其办公桌内查获了其伪造的多枚公司印章。据了解,韩涛将精神药品、激素、降压药等西药片剂粉碎,与各种中药残渣等粉状物混合,灌入空胶囊后制成各类假药。其中许多假药是心脑血管疾病等重症治疗药,不仅不具备任何疾病治疗作用、贻误患者病情,而且直接危害患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并给患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韩涛假冒合法药品生产企业48家、假冒药品批准文号41个,生产各类假药63种。
法院审理认为,韩涛违反药品管理法规,为牟取非法利益雇佣他人大量生产东方胃药、黑骨藤追风活络胶囊等药品,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伪造公司印章11枚,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