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情杀案在广东与湖南两地引起巨大反响:身怀六甲的 25岁湘籍打工妹贺然(化名),因卷入一场婚外情,被富商黎三明的妻子宋某雇凶打死。9月28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黎三明夫妻俩有期徒刑3年和10年,称黎三明夫妇向贺家赔偿了152.5万元,可依法减轻处理。贺然家属认为判处太轻,随即向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请求。11月5日,抗诉遭否。
“如果能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我宁可不要那些钱。”12月8日,贺然的妹妹贺姿(化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她认为姐姐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她与富商保持10年婚外情
25岁的贺然长得文静秀气,她临死前,手机里还保存着与黎三明的甜蜜短信息。
1999年8月,15岁的贺然从益阳老家随舅舅到东莞打工,她最初的梦想是赚钱、找个相爱的男朋友、再回益阳老家开个小店。
去东莞后,贺然在一家湘菜馆做服务员,她每天端盘子、点菜,每个月领着300元的工资,也没有抱怨。贺姿说,2000年,贺然认识了年长自己16岁的东莞某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黎三明,两人一直保持婚外情关系。黎三明对贺然虽然不够细致,但出手还算大方。
贺姿说,她不清楚姐姐到底爱不爱黎三明,但将近10年的相处,黎又是贺然的第一个男朋友,两人之间肯定有感情。在贺姿看来,她姐姐也不想做第三者。2009年,姐姐找过一个男友准备结婚,但黎三明对她纠缠不休,还多次跟贺然说自己会离婚,与她结婚生子。
她的死与孩子有关
2009年,在和黎三明保持“婚外情”关系10年后,曾8次堕胎的贺然再度怀孕,担心多次堕胎无法生育的她想保住这个孩子。
今年1月15日,贺然和妹妹在出租屋休息时,房里突然闯进4名男子,对着贺然就是一顿拳打脚踢。贺然倒地后,又被其中一人踹了几脚,当场出血。
贺姿光着脚、抡着撑衣竿追了出去,男子迅速逃跑。
贺然被送往医院抢救,因外伤导致宫内死胎,案发当天进行剖宫取胎手术,后医治无效,昏迷了9天后在益阳老家悲惨死去。
法医鉴定,贺系钝性外力作用于头面部致颅脑损伤死亡。什么人对身怀六甲的贺然下这样的毒手?
随后,在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中发现,贺然的死与腹中孩子有关。
在与情人黎三明的短信纠缠中,出现过“人财两空、后果很惨”等字眼,但贺然没有想到过死,更没想到自己的死竟如此匆匆。
她被情敌雇凶报复
原来,2009年10月,黎三明得知贺然再次怀孕,坚持让其堕胎。两人为堕胎费用纠缠数月,期间发的信息被黎三明的妻子宋某发现。
案发前一天,宋某带着4万元和一纸协议来到贺然的出租房附近,准备了结此事。贺说不愿意情人妻子介入,否则堕胎费用要翻十倍。
当天晚上,黎三明夫妇俩在与侄子黎雄一起吃晚饭时,宋某哭诉“希望能有人去教训一下贺然”,激起了黎雄的愤恨:“流产很容易,轻轻一碰就行了。”此举遭到黎三明默许。次日中午,黎雄找来同伙曾小蒙、罗品红、高强、阿迟,在黎三明的带领下,几人来到贺然出租屋内,拉起贺然一阵殴打。45分钟后,黎三明、宋某请黎雄等人吃饭,宋某得知贺然已被打伤出血可能会流产后拿出1万元现金表示感谢。
讽刺的是,就在4名“打手”找上门时,贺然想的第一件事竟是给黎三明打电话。贺姿说,她给黎三明打了无数个电话,发了不下100条信息,但没有得到一点回复。
另一名受害者
富商原配判刑10年
9月28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宋某10年有期徒刑、黎雄4年、黎三明3年、曾小蒙1年。
法院认为:宋某提议并指使他人作案,是主犯。黎三明对同案人欲对被害人实施伤害行为采取默认态度,后又带路到被害人住处,属于从犯。而被告人黎雄等人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事后黎三明夫妇向贺家赔偿了152.5万元,可以依法减轻处理。被告黎三明身为有妇之夫,致使被害者多次怀孕而堕胎。本案的发生是黎三明不愿先付5万元给被害人而引起,被害人毫无过错。
贺家对量刑结果很不满,向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检察院于11月5日作出不抗诉决定,称本案由感情纠纷引发,黎与被害人长期保持婚外情关系,被告人宋某在该社会关系中,本身也是一名受害者,其行为符合因感情、家庭等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152.5万元的赔偿远超法律规定应赔偿的数额,司法机关也收到家属出具的《撤销申请书》、《谅解书》,法院可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