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赔偿金让一家人反目成仇,儿媳说,公婆不想把丈夫的赔偿金分给她,而公婆却称,害怕儿媳拿到钱后改嫁。法律面前,公公婆婆宁愿坐牢,也不愿给儿媳和孙子一分钱。
冯丛好是洛阳市伊川县彭婆镇人,2007年嫁给了邻村的郭某,一年后有了儿子,生活幸福美满。
儿子半岁多的时候,郭某接到在外打工的弟弟的电话,让他到陕西的一家金矿打工。谁知,一个月后就出事了。“公公和婆婆让我在家带孩子,他们去了陕西。”冯丛好说。两天后,她又接到公婆的电话,让她立即赶到陕西去。
没想到,再次回到家的时候,她却被公婆赶出了家门。“俺婆婆说,你男人死了,以后不要再回来了。”冯丛好说。
冯丛好的小叔子告诉她,他们和金矿达成了协议,但是协议已经烧了。后来冯丛好在别人指点下,通过金矿要到了协议书的复印件。这时的她才知道:丈夫死亡后,金矿赔偿了23.5万元。
冯丛好拿着赔偿协议的复印件再次来到公婆家,希望要点钱养孩子,毕竟孩子还不到一岁,“这笔赔偿款应该有我和孩子的一份”。但不仅没要到钱,还多次被打。
迫不得已,她一纸诉状将公公婆婆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偿还自己和孩子应得的死亡赔偿金18万余元。
法院判决冯丛好的公公郭改要、婆婆高争娃应支付冯丛好和孩子11万余元。冯丛好虽然赢了官司,却没能拿到钱。
由于郭家人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今年1月,伊川县人民法院判处郭改要、高争娃有期徒刑3年。截至昨天,这对年过六旬的夫妇依然在监狱服刑。
■ 对话
记者:冯丛好和孩子都有权分到这笔赔偿款的一部分,为什么不给他们呢?
高争娃:总共二十三万五,俺媳妇就问我要18万。
郭改要:我希望把孙子给我留下,我这老大孩子应有后人。你说孩子不在了,咱能控制不让她改嫁?
记者:那你们是想要孩子?
郭改要:她不同意把小孙子给我留下。
记者:孩子究竟归谁抚养,也可以通过法律去解决,为什么法院判决后,还不把这赔偿金分给她?
高争娃:她要是嫁人了,就跟别人过日子,俺家孩子就给人家了,到时,她肯定不会在俺家守着孩子。
不该遗忘的亲情
老年丧子,这对年近六旬的郭改要夫妇来说,无疑是个悲剧。但对丧偶的冯丛好,以及幼年丧父的孩子来说,又何尝不是悲剧?
可怜郭某尸骨未寒,亲人之间就因金钱反目,让悲剧又演变成了闹剧。
“她才来一年多,就想要走十多万。”从高争娃的话里不难看出,在她眼里,儿媳始终是外姓人,尤其是在儿子去世以后。
都说祖孙“隔辈亲”,爷爷奶奶即使不把儿媳当“自家人”,也应该考虑一下孙子。无论儿媳是否会带着孙子改嫁,都不能改变孙子和他们的血缘关系呀。
家和万事兴,我们期盼以前的融洽与和睦能尽快回到这个大家庭,这才是对逝者最大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