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名受害女性中,一名女大学生在身心俱伤后,决定上网发帖“举报”周某。这名女大学生在2009年底和周某开始网聊,并多次发生性关系。今年初,该女生发现自己怀孕。此后,周某为摆脱责任,多次提出分手,并承诺补偿该女生100万元,但该女生堕胎后,周某却迟迟无法兑现承诺。
为了“报复”这个“纪委干部”,女生找人上网发帖,通过讲述自己做二奶并怀孕流产的痛苦过程揭露周某。
归案后,周某对自己的行骗行为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如皋市法院审理认为,周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招摇撞骗罪。本月8日,如皋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年。
他的原形
●无业男子。现年36岁的连云港赣榆籍男子周某在如皋搞家禽养殖及销售。早在16年前,周某就曾因盗窃被赣榆县检察院免予起诉。
他的手段
●1、伪造证件。他有一本伪造的“纪委工作人员证”,封面注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证”,里面的内容却又是“南通市纪委发证”的“监察科科长”、“二级警督”。
●2、廉价“道具”。和女性发生关系后,周某偶尔还送一些假手表、假手镯等以表“爱意”。
●3、网上聊天。他基本上都是通过网络聊天大肆骗取女性信任,继而与对方发生性关系。
他的罪名
●招摇撞骗罪。本月8日,如皋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年。
通讯员 孟大庆
本报记者 郭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