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娜)158起交通事故,时间跨度近9年——66岁的瘸腿老汉孙万祥在人行横道内推自行车“碰瓷儿”,先后骗取158位受害者13万余元,真把“碰瓷儿”当成了一个职业。昨天中午,因涉嫌诈骗罪,他在东城法院特意为他在敬老院布置的法庭内受审。
老汉“碰瓷”158起
昨天11点,房山区敬老院内。一个老汉身着黑色棉袄、白色围裙,坐在轮椅上背对其他人,默不作声。有人指了指说,他就是66岁的孙万祥。
几分钟后,护工将饭菜端过来。因孙万祥生活不能自理,一名护工喂他吃饭。刚吃了几口,他就开始咳,脸憋得通红,护工赶忙拍了拍他的后背,但吃下的饭菜还是吐了出来。“水,水”,他吐字不清地喊道,随后他拒绝进食。
个小时后,他将接受审判。据检方指控,2001年2月至2009年9月,在本市多处十字路口,孙万祥在人行横道内,利用自行车故意碰撞机动车后假意摔倒的方式,骗取139人12.4万余元。去年10月至今年1月,因腿脚不便,其邻居李某(涉嫌诈骗罪,已被提起公诉)驾驶电动三轮车将他及其自行车送至交道口、雍和宫等十字路口处“碰瓷儿”,先后骗取19人1万余元。
此前,他还因盗窃被劳动教养1次,因流氓罪被劳动教养2次。
称“有罪但没钱赔”
案发后,孙万祥被关押在看守所。经检查,其有脑血栓后遗症带来的右侧半身不遂、语言障碍、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不适宜关押,最终,他被取保候审。他的儿子每月交纳1500元费用将他送进敬老院。
考虑到他身体不好,法院决定在敬老院开庭。中午12点,孙万祥被法警推进一间会议室,审判正式开始。
面对指控,孙万祥简单地回答称:“起诉的事实都存在,我认罪”“(你问我)去了多少次?都没数了,每周都去吧。”
孙万祥说,开始是真撞,他还撩开上衣,让法官看他前胸的伤。最后陈述阶段,他称,他没钱还给受害者。
孙的辩护人则提出,部分事故没有报警,无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定罪证据,且考虑到孙的身体,建议从轻处罚。
检方建议判6-8年
公诉人认为,孙万祥诈骗13万余元,犯罪时间长、人数众多,综合考虑其年龄和身体状况,建议法院在6-8年间量刑。
最后,公诉人正告孙万祥:“虽然你是一个老人,但希望你不管是在养老院还是在哪儿,都应该思考对受害者造成的不安,真正地忏悔自己的罪行。”
法院将择日宣判。
■对话
“要1万,给几百就成”
记者:你有工作吗?家里情况怎么样?
孙万祥:三四十年前,在一个模型厂上班,后来倒闭了,就一直无业。后来爱人和我离婚了,有一个孩子跟着我。他今年28岁了,工作时间也不长。每次找工作,还得交500元介绍费。
记者:怎么想到去“碰瓷儿”?第一次怎么开始的?
孙万祥:就是穷啊,生病也不能报销,这几年才吃上低保,一个月470元。我还要花1000块钱租房,和儿子住。我得要点钱吃饭啊,看电视上有这样的(碰瓷儿)。第一次是八九年前,一个晚上。一辆出租车过来,真撞骨折了,司机给了我几百,当打发要饭的了。
记者:都选择什么目标?问人要多少钱?
孙万祥:哪儿都去,最远到过密云、延庆啊,找十字路口,盯出租车司机。司机拐弯时速度慢,我推自行车过去,往那摔一跟头儿。先要个5000或1万的,给几百就行。
记者:拿到钱,安心吗?钱都花哪儿了?
孙万祥:穷,没钱怎么办。要吃饭、抽烟、交水电费啊。
记者:不怕撞伤或者被抓?孙万祥:怕也去,没钱花啊,死就死了,我六十多岁了。
记者:儿子知道吗?他埋怨你吗?
孙万祥:不知道,他从分局知道的。他接我时说这是犯罪又危险,他不高兴。没出事时,他说我要钱没钱,要房没房。
记者:你后悔吗?现在在敬老院怎么样?
孙万祥:不后悔。虽然在这不自由,不能出去,不能看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