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邻居发生纷争,邻居家男人齐动手,在大街上将她衣服扒光。派出所介入调查,可快一年了也不结案。
闹纠纷衣服被扒
受害人叫范花(化名),今年55岁,家住汝州市杨楼镇双庙村。丈夫郑长泰讲述了她的遭遇。
2009年12月24日,他家砌墙,邻居认为砌过了界。“到下午5点多,邻居家男人下班回来,带领儿子、侄子闯入我家,将我家的猪圈等全部推倒。”郑长泰说。范花出面制止,被摁倒在地,邻居中有人喊叫:“把她衣服扒了!”其他男人就在大街上当着众人面,将范花的内衣和裤头全部扒到脚跟,并对她拳打脚踢。“她受伤住院不说,主要是丢人啊。”郑长泰说。
派出所调查一年无果
郑长泰说:“这事很明白,可派出所查了快一年了也没下结论,让我们维权无门。”对此,辖区派出所藤所长说,当时他们要以治安案件结案时,当事人认为这是侮辱妇女罪,应以刑事案件定性。
“按刑事案件定性的话,究竟是按照一般侮辱罪还是按照强制侮辱妇女罪去定性,出现了分歧。”藤所长介绍,按一般侮辱罪,是自诉案件,按强制侮辱妇女罪,是公诉案件,针对此案件,这两者之间界限不清晰,他们请教了很多专家,意见也没统一。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胜利认为,这个案件很清晰,就是强制侮辱妇女罪,是公诉案件,不存在定性难的问题。(记者 王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