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容易干糊涂事,这句话对于21岁的小伙子陈元来说再贴切不过了。一天晚上,醉醺醺的陈元突起歹念,进入一家小店抢劫,并强暴了年近8旬的看店老太太。
近日,秦淮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元犯抢劫罪、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罚金3000元。
进店抢劫“顺便”劫色
陈元是安徽人,初中文化。今年年初,他来到南京打工,一没技术二没学历,只能打打零工,但都没干多久,而手里的钱也所剩无几了。
虽然囊中羞涩,但陈元没事就爱喝喝小酒,今年2月中旬的一天晚上,陈元在小饭馆喝完酒,准备回出租屋。途中,他发现一间还没打烊的小店,突起歹念,决定抢点钱用用。进了小店随手关上门,昏暗的灯光下,陈元隐隐约约看到小店后面的卧室里有个女人。“干脆玩一把!”陈元闯进卧室。看店的曹老太太见陌生人要进卧室,立即起身并吓唬说家中有人。“就你一个人!”陈元话不多说,晃晃悠悠地把曹老太太拽上床。
曹老太太一大把年纪了,一看小伙子要做这种事,立即激烈反抗,但她根本就不是小伙子的对手,不但被打,还被小伙子强暴。
占完便宜,陈元也没忘“正事”,临走前,他抢走了店里的近千元钱和10条香烟。“丢死人了,我年纪这么大了还这么对我!”曹老太太非常生气,很快报警。
下一目标瞄向老东家
有了钱,陈元潇洒了一段时间,不过,钱来得快去得也快。十几天后,尝到甜头的陈元想再抢一笔,这次他把目标瞄向他以前打过工的美食店。他来到店里声称找老板谈事情,由于老板要到第二天才来,店员看在昔日同事的份上,留陈元过夜。到了凌晨时分,趁着店员已熟睡,陈元用鞋带将他捆绑起来,用刀子逼他说出放钱的地方,之后抢走近千元。由于是熟人作案,第二天,陈元就被抓获了。
“以为她只有四五十岁”
直到落网后,陈元才知道那晚强暴的对象竟然是年近八旬的老奶奶,吃惊之余,他还夸老奶奶保养得好,“也许是那天晚上我喝多了,不过说实话,当时我真的以为她只有四五十岁。”
对于自己所犯罪行,陈元非常后悔,“我的女朋友又年轻又漂亮,关系很好,哎,都是喝酒惹的祸啊!”近日,秦淮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3000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9年,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