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49岁的司机张某在慌乱之中竟错把油门当刹车,车子冲向校门外一群背着书包放学的小学生们,致其中一名一年级小学生轧死,另外三名小学生和一名接孩子放学的保姆被车刮伤。昨天上午,这名糊涂的司机因过失致人死亡罪在顺义法院接受审判。
今年5月26日11点多,顺义区西辛小学的小学生们陆续来到学校北侧的小空场上集合,排队等待家长来接。学生们刚刚站好队,一辆停靠在停车场的灰色千里马轿车启动后突然斜着直冲学生队伍而来,将7岁的小亮(化名)等四名学生和一名来接孩子的保姆撞倒。撞人后,汽车没有停下,继续向前开了几十米,最终撞在正前方一棵树上熄火。司机张某后被正在学校门口执勤的民警控制在现场。小亮因颅脑重度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他三名学生和保姆所幸只是被车刮倒,受了皮外伤。
“当时我想踩刹车,结果踩油门了,车撞了人后又撞到树上才停下来。”张某说,他当时有点懵,只看到撞倒在地的孩子,其他人有没有受伤也没顾得上看。自己的手机也撞坏了,就让老师和民警打120抢救孩子。
昨天,在被关押了两个星期后取保候审的张某在小舅子的陪伴下来到法庭。据其小舅子介绍,张某为人老实内向,自从出事后精神一直比较恍惚。受审过程中,张某的话不多,表情看起来也很木讷。据张某说,他在家开了“小饭桌”,每天中午都开他那辆自动挡的车去学校接朋友的孩子到自己家里吃饭。
“我对死者和家长表示歉意,我对不起他们。”张某忏悔说。记者了解,张某已经赔偿了小亮的父母50万元,其他受伤者也获得了几千元到一万元的赔偿款。小亮的父母是外地来京做小买卖的,儿子的惨死让他们深受打击,目前已经搬回老家。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张某认罪态度较好,且能积极赔偿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