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本站动态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公司律师
|本站下载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电视采访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特别专题 |诉讼常识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建筑工程房地产 |债权债务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雅虎 电信114 搜狗 新浪 网易 腾讯SoSo 中搜 MSN tom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4岁女孩被幼儿园老师打伤 幼儿园未执行判决

{FS_新闻日期-来源-作者}

 

 

 

 

 

昨天下午,王女士拿着胜诉的判决书来到育龙幼儿园门前,给家长讲述自己胜诉的经过。本版图片本报记者王苡萱摄

如今萌萌已经转园,妈妈牵着她放学回家。

 今年5岁的萌萌(化名)曾在回龙观育龙幼儿园上学。去年6月,她哭着告诉妈妈说,幼儿园的老师打她,但幼儿园否认此事。为此,双方对簿公堂。

 

  市一中院终审判决萌萌一方胜诉,认定萌萌讲述的内容是真实的。昨天,因迟迟没有拿到赔偿,王女士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岁女孩称被老师打

 

  昨天下午,萌萌的妈妈王女士手拿市一中院的终审判决书,高兴又激动地流下了眼泪,她说:“我终于为孩子讨回了公道,让孩子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王女士说,判决是820日作出的,一直在律师那儿,直到前天才到她的手中。

 

  王女士向记者回忆了萌萌受伤的过程。去年63日下午510分左右,王女士像往常一样,去回龙观育龙幼儿园接女儿萌萌。她说,女儿走出幼儿园后,哭着对她说:“妈妈,老师打我,我疼。”当时,另一位孩子妙妙(化名)的妈妈也在幼儿园门口等孩子,妙妙妈说:“小宝,老师打你,肯定你淘气啦,以后老师再打你,你就说,老师我错啦,我以后听话,老师就不会打你啦!”孩子懂事地点了点头。王女士回忆说,她当时看了看萌萌的脸蛋,没看到有伤,所以没在意。去年,萌萌的头发刚好盖住了耳朵。

 

  随后,王女士带着萌萌到小区广场玩,“当天小区演电影,平时孩子接回来又蹦又跳,但那会儿一直要我抱着看电影,不愿意自己玩”。王女士称,“大约晚8点多,我看孩子眼泪汪汪的,很不开心,就带她往家走,快到家门时,孩子忽然哭起来,把我吓坏了,我当时就问,孩子你怎么啦?”萌萌说:“我耳朵疼,崔老师打我耳朵。”王女士这时赶紧掀开萌萌的头发,看到孩子左耳红肿。孩子边说边哭,还呕吐起来。王女士立即报警。

 

  交涉无果上网发帖

 

  王女士说,事发当晚,她带孩子去过多家医院,但耳鼻喉科都没有人,孩子呕吐很厉害,但也只能回家。次日凌晨5点多,王女士听到萌萌的哭声,急忙起来察看。孩子说耳朵疼,王女士立即带着孩子上医院。

 

  昨天,记者在昌平区红十字会北郊医院去年64日给萌萌的诊断书上看到:萌萌左耳外伤,急性中耳炎。王女士称,事后的两个多月里,萌萌一直没上幼儿园,每天输液治疗,“头7天,孩子连澡都不能洗”,说起这些,王女士忍不住哭出了声,“4岁的孩子而已,为什么要承担这些?”

 

  事后,王女士曾找幼儿园交涉,但园方态度强硬。她转述园方的话称:“我们的老师素质都很高,不可能打人!”据记者了解,崔姓老师也始终否认打人。

 

  “当时就想,一定要为孩子讨回公道。”王女士告诉记者,无助之下,她于去年610日,在回龙观社区网发帖《幼儿园老师打伤4岁孩子的耳朵,我该怎么办?》,试图通过网络找到证人,从而获得帮助。

 

  网友力挺要讨说法

 

  在发出第一则帖子后,一石激起千层浪,王女士得到众多网友回应,其中多数为回龙观小区居民,大家都支持王女士为女儿讨个说法。记者注意到,王女士所发的初始帖,至目前已有两万多点击率,跟帖2000多条。

 

  “太多的网友,给了我精神上极大的鼓励。”王女士说,在准备起诉幼儿园后,因怕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怕孩子安全受到威胁,曾多次想过放弃,“有段时间,我都离开北京了,但网友的支持,让我又回来了”。

 

  在回龙观社区网的亲子小屋板块,记者看到,网友“西风大侠”多次回复帖子,他表示,“我也是一位孩子家长,有过和幼儿园打官司的经历,我支持用法律手段解决”。他还给王女士列出了一些律师事务所的免费打官司项目电话。有的网友留下联系方式,让王女士“感到委屈时,就给我们倾诉,法院开庭时,我一定请假去旁听”!

 

  去年7月底,律师肖先生也从网上关注到萌萌被打一事。昨天,肖律师告诉记者:“我的孩子当时3岁,我相信萌萌一个4岁的孩子不会编谎话。”虽然知道这个官司有风险,但是肖律师还是下决心帮忙,“无论官司输赢,我想用合理的方法和幼儿园讲道理,也希望对幼儿园起警示作用”。肖律师决定接下这个案子,并免费服务。

 

  打赢官司告知网友

 

  去年929日,一审第一次开庭时,妙妙妈在法庭上证明,“萌萌放学出门就说耳朵疼”。1130日,一审第二次开庭,昌平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萌萌败诉。

 

  王女士不服,上诉至市一中院。市一中院在终审判决中表示,根据幼儿园200963日的北京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记录,当天晨检神龙班幼儿(萌萌在该班上课)无异常现象。但在放学接走时,萌萌即向其母王女士述说了被老师打耳朵的情况,妙妙妈的证言及医院的诊断证明也印证了上述事实。故萌萌的叙述具有可信性,本院予以采信。法院认定育龙幼儿园二园应承担相应责任。对萌萌要求的医疗费用1365.53元,交通费90元,应由育龙幼儿园二园承担。

 

  前天,王女士将终审判决结果发布在网络上。记者注意到,从事件开始至今,王女士所发的4个帖子,点击率累计达到10多万次。

 

  幼儿园未执行判决

 

  昨天,王女士向记者表示,在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后,园方一直未给予其赔偿。按照规定,在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方应该在7日之内执行判决。昨天上午,王女士已向昌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育龙幼儿园二园,一名男性工作人员隔着幼儿园铁门告诉记者:“对于法院的判决,我们肯定会执行,我们已经委托律师办理,我们的律师会和对方律师联系。”随后,记者联系了萌萌的代理律师肖先生,他称:“我已经联系过园方代理律师,对方告诉我,幼儿园没有委托他执行赔偿。”记者欲向幼儿园一方的律师求证,但园方拒绝透露律师联系方式。

 

  幼儿园工作人员表示,崔老师已经离开幼儿园了,这件事情让她承受了很大的压力。

 

  ■链接

 

  情节严重可吊销办学许可证

 

  记者在育龙幼儿园的网页上看到,该园分一园和二园,二园位于回龙观龙跃苑一区。育龙幼儿园二园20101月被评为昌平区教育金星单位,2006年、2007年连续被评为昌平区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在园所简介中显示,该园是市一级一类幼儿园,早教示范基地。

 

  一名教育系统的内部人士表示,对于民办幼儿园内老师打孩子的事情,如果事实存在,当事老师已违反《民办教育法》,应负法律责任。区教委对民办教育机构具有监管责任,如发生老师打学生的情况,区教委应对办学机构进行行政处分。首先,应发函对办学单位进行警告,建议解聘当事老师。如果办学单位不执行,区教委可责令停止办学,严重者可吊销办学许可证。本案中,当事家长已起诉,则事件的处理依照法律程序执行。

 

  ■特写

 

  时隔一年孩子仍怕

 

  事发后,萌萌到其他幼儿园上学。昨天下午6点,记者陪同王女士去接女儿。萌萌跑向妈妈,之后,边走边给妈妈汇报一天的幼儿园生活。白白的皮肤、圆圆的小酒窝、扎成小辫儿的长发,萌萌的样子非常惹人喜爱。

 

  萌萌礼貌地跟记者打招呼。当记者问起去年被老师打的事情时,萌萌一转身,猛地扑到妈妈怀里:“妈妈,不敢说。”

 

  王女士说,事发一年多了,孩子仍然害怕。在派出所录口供时,当事老师曾对着萌萌大声说:“我打你了吗?打你了吗?”当时,萌萌吓得直摇头。小小年纪,既要到派出所做笔录,又要上法庭陈述,“我不知道这对孩子有多大的影响?”

 

  记者问萌萌:“你对崔老师什么印象?”萌萌说:“不好,她为什么要说瞎话,以前不都教我们要诚实吗?”

 

  记者了解到,萌萌的爸爸在外地工作,孩子主要由妈妈照顾。王女士说,在事发两个月后,她意识到孩子一直缺乏安全感,便带着萌萌到外地找爸爸,萌萌因此也有几个月没上学。得知打赢了官司,萌萌当着记者的面说:“坏人肯定要受到惩罚的。”

 

  本报记者孙雪梅 贾卉一 实习记者欧锦程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联词
关键词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和尚结识女网友后有所欲 小货车追尾撞上大货车   打工仔因工资问题与老板 男子与表妹通奸遭表妹逼
 
   远东风采

爱尔兰总理见证大成与 远东所参加广西区首届
湖南律协涉外律师团队 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获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推荐文章
 

·南宁118亿元传销特大案律师服务专题
·《永不妥协》观后随感
·南宁律师熊潇敏与接受媒体采访专题
·熊潇敏律师给2011年申请执业律师培训班授课剪
·律师培训班授课归来...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官司完美结案
·本站律师代理典型交通事故案的代理词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名被告人重大传销案辩护

媒体采访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访谈
热点文章
 
·家庭悲剧:女子为房产伙同情人杀夫 女儿称不希望
·妻子买房丈夫不知情 离婚后两次起诉要求分割
·男子单位聚餐喝酒身亡 妻子索赔偿遭拒绝
·律师解读《婚姻法》新解释:离婚未成离婚协议无效
·南宁律师关注:老公开车撞死老婆 过失致死还是故
·情夫去世小三携女争遗产 私生女分得一处房产
·法官提醒:为防范合同纠纷要妥协保管好欠条 否则
·15岁少女聚饮身亡 法院一审判令同饮者承担补偿责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南宁律师|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本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远东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远东律所地址示意图 |ip查询|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