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介绍结识,尽管知道对方是有妇之夫,仍然甘愿做他的情人,与对方发生性关系。事隔十日,女方找到男方称已经怀孕,并以此向对方勒索了近八万元。近日,江阴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吴文花有期徒刑4年。
40岁的吴文花家住江阴市长泾镇,经介绍认识男子贾政景。男方称自己已成家,但可以成为情人关系。二人认识当晚便发生了性关系。十天后,吴文花打电话给贾政景称自己已经怀孕,贾政景给了吴文花2000元钱,冷淡地让她再去检查一下,如果确实怀孕了,便做个人流。吴文花心都凉了半截,但还是决定向其索要15000元。后来她前后从贾政景那勒索了人民币79000元及价值800元的苏烟。
最后,实在受不了的贾政景报了案,2009年7月28日,吴文花被抓捕归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文花构成敲诈勒索罪,遂判决其有期徒刑4年,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79800元。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迅寒 德元 久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