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一“色魔”对一女子实施抢劫、强奸后,对犯罪事实拒不交代。民警通过调取现场DNA比对,确定了犯罪嫌疑人。9月20日,岱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通过刑侦技术手段迅速破获了这起零口供抢劫、强奸案,并向法院提交起诉。
据办案民警介绍,7月18日15时左右,岱岳区山口镇后梁林村村西发生一起拦路抢劫、强奸案件。岱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山口中队与山口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民警经调查走访和侦查,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佟某,并于7月22日将他抓获。
民警在讯问过程中嫌疑人佟某拒不供认犯罪事实。民警多次对他进行说服教育,但佟某就是不肯松口。民警于是立刻转变办案思路,在物证上下工夫。民警提取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甲残留物和受害人孙某乳房损伤周围的擦伤组织,以及在嫌疑人家中搜查出来的与受害人描述特征相一致的钱包,对上述物品进行脱落细胞DNA检验。民警通过检验很快得出了物证结论:在嫌疑人佟某家中发现的钱包上做出了受害人孙某丈夫的DNA;在受害人孙某乳房损伤周围的擦伤组织做出了佟某的DNA。警方随即将佟某刑事拘留。
被刑事拘留后的佟某仍心存侥幸,狡辩称因碰车与孙某发生打架来掩饰罪行,试图逃避法律的制裁。但在DNA物证结论的支持及民警的细致推理下,推翻了嫌疑人佟某的供述。至此,这起抢劫、强奸(未遂)案件在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的情况下,依靠科技提供了铁的证据,为下一步起诉和审判定罪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