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和其他做母亲的一样,都希望女儿快快长大。现在,我巴不得女儿不要长大。”前天,说这句话的时候,方妈妈拿着判决书,话音中带着哭腔。
2008年9月25日,她8岁的女儿小月被隔壁村一个16岁的青年强奸了。
一年时间过去,9月3日,法院判决,16岁的黄某被判了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赔偿5000多元。
但在方家眼中,这六年半根本算不了什么。现在还懵懂的女儿,终究有一天会知道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并不是单纯的“痛”而已。全家人还有几十年的时间要陪着女儿一同度过,面对流言蜚语、面对精神上的折磨。
除了这个,方家还在为另一件事奔波。他们要继续起诉,因为现实是,他们需要更多的钱。
转校搬家 走的越远越好
在发生强奸案之前,方家是建瓯某村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农户家庭。家里一亩三分地,两口子一起经营,女儿在村小学读书,成绩很好,还有个小儿子尚在襁褓中。
而现在,这块地已经荒废了。
夫妻俩早已带着女儿搬到了十几里外的地方,租了个房子,儿子则丢给老人先带着。为了女儿更好的看病,更为了能够逃开那些流言。
女儿下体的伤口也时刻提醒着全家这个悲剧的发生,病例上写着“会阴体裂伤至肛门”。至今,医生对这个伤口也无能为力,只能任其自己愈合,但是经过两次手术后,伤口愈合依旧不理想。
很多时候,方妈妈都不愿意在看到那个伤口,就如一年前的9月26号接到卫生院打来的电话的时候,她怎么也不愿意相信被强奸这种事真的会发生了女儿身上。
“那天早晨六点多,村里卫生院的医生打电话过来,说我女儿下身有点不对劲,要我赶紧过去。”方妈妈当时脑袋就炸了,一面安慰自己应该没什么事,另一面心里就开始隐隐的往这方面担心。
等到真正见到小月下体的伤口时,所有担心变成了决堤的泪水。“和妈妈说,到底怎么了。”女儿仰头回答,“在学校玩的时候,滑倒了,屁股摔得很疼。”直到被母亲哭的心慌了,并且答应不会骂她,女儿才说出了事情的真相:26号凌晨1点多,她正在睡觉的时候被个男孩抱了出去,被强奸了。
随着警察的到来,这个案子在小小的村子里闹的沸沸扬扬
“就是出去买个菜,都感觉别人看我的眼神不一样。”怕影响到孩子,方家决定把孩子带离这个村子。“我本意是想让孩子离的越远越好,但实在是家里没钱。”
而即使是搬到了十几里外,方妈妈时不时还是会遇到熟人。
相识的人会热情的和她寒暄,“你搬到这里来了?”方妈妈的回答往往是“是来办事的,就回去了。
母亲的心思很简单,她不想让女儿在流言蜚语中长大,让这个耻辱的伤害淡去。
一年过去,女儿小月已经9岁,转校后,马上和同龄的新同学混熟了。有一天女儿回到家中,饭桌上和妈妈说“妈妈,我以后要嫁个什么样的人啊?今天女同学们都在说,以后要嫁给一个又有钱又帅的白马王子。”
转过身,母亲的眼泪就流了下来。
全家都希望女儿不再长大,不长大就意味着可以不用去面对这件事。“不用考虑嫁人,也不用担心女儿有一天明白了会受不了。”
但女儿还是在一天天的懂事起来,当方妈妈和记者再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女儿已经拉着母亲的衣角,对母亲说“妈妈,你可不可以不要再说那个男生的事情了。”
睡梦中被从学校宿舍里抱走
“这个娃娃算完了,以后怎么嫁的出去?怎么做人?”想起这句话,方家人往往会陷入沉默和深深的叹息。
在一出事后,警察就带着小月去了她就读的小学取证。站在学校里,一些不认识方妈妈的家长聚在她旁边小声议论,几个陌生人就道出了方家人最恐惧的问题。
事发后,这所小学和村委共同赔偿了方家10万元。或许是因为村办学校里缺了一段围墙,也或许是因为女生宿舍的门锁是坏的。
其实这些问题,早在入学的时候,方妈妈就发现了。“我当时就让学校找来了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