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09-09-16 09:18:43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刘清华
王某与他人预谋抢劫,却因为疲劳睡着了,未能参加抢劫。近日,马尾区法院认为王某仍构成抢劫共犯,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2006年6月中旬,王某伙同杨林等9人预谋抢劫杨林的同事小明,抢劫前,王某睡着了。
其他人就按预先方案,抢得现金1000多元和手机一部。事后,王某与杨林等人共同挥霍抢来的赃款。案发不久后,杨林等8人很快被抓获,并被判刑。王某一直在逃,直到今年初才被抓。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事前参与策划,虽然抢劫时不在场,但事后参与了挥霍赃款,故其构成抢劫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