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广西9月10日讯(记者梁洪 通讯员黄志华)近日,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婚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该案是海城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重婚案。
周某某,北海市人,于1994年与同乡女子结为连理,育有一子。婚后一段时间周某某确实履行了为人夫、为人父的职责,一家人安稳地生活了8年。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的变迁,周某某开始嫌弃为他持家而日益衰老的糟糠之妻。在工作中他很快就物色并勾搭上一贵州籍年轻女子,为了避人耳目,达到与该女子厮守的目的,他在公司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并向妻子谎称到广东发展为家庭争取更多的经济收入。妻子不明真相,欣然同意。周某某即迫不及待地与该女子奔赴广东,并明目张胆地以夫妻名义一起同居生活,三年内相继生下一子一女,直至将一子一女送到幼儿园读书。周的妻子对丈夫长期不思回家,疏远家庭的举动百思不得其解,忙碌之余有意识地对丈夫的动向进行了解和打听,最后才确切知道丈夫在外还另有妻室,愤怒之下周某某之妻向有关部门告发,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远赴广东并将周某某抓获归案。
8月28日,海城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周某某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每258条,构成重婚罪,决定批准逮捕周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