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某镇委副书记刘某抢农民老婆做二奶。”昨日,一张张写有此标题的大字报被张贴到琼山区府城忠介路等街头,引得路人纷纷驻足观看。针对此“大字报”反映的内容,海南经济报记者昨日向琼山区纪委求证时,琼山区纪委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纪委初步调查出来的结论,该大字报上举报的内容“并不是那样”。
街头怪事:大字报惊曝“二奶”事件
记者昨日在街头看到,这份大字报上开头从一个“骗”字开始陈述:“2007年,刘某人(认)我的老婆当干妹妹,骗至镇政府门口第一精品店赌博已有3年,还陪他(指刘某)睡。店是一个镇政府(的人)开的,我经常看见刘某在沙发上陪她打麻将,害得我妻离子散。刘某要受到处分,没有刘某开的赌场也就没有我的今天(指其跟老婆离婚)。刘某还恐吓我不准回住处,并控制我,(他)才有机会与我老婆偷情。”
接着,该大字报还写道:“任某镇委副书记的刘某,是有老婆和子女的人,2007年和我老婆在海口市金盘某村某号3楼非法同居长达两三年。我已向上级有关领导及多个部门进行举报,并将刘某的事情公布在博客上。”
记者探访:当事镇委副书记手机空号
昨日,根据该大字报上提到的“海口市金盘某村某号3楼”这一地址,记者找到这个住处后发现,此间住着一对外地来琼打工的夫妇。
随后,记者通过有关方面,得到了大字报中提及的琼山区某镇委副书记刘某的手机号码,但记者拨打过去时,该手机号码已处于空号状态。
琼山纪委:初步调查“并不是那样”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琼山区纪委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时,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关于此事,当事举报人也曾将情况向纪委反映过,琼山区纪委也对此事展开过一段时间的调查,但目前尚未形成结论。
该负责人表示,刘某的确是某镇委副书记,未离婚。该负责人说,这件事情较为复杂,经初步了解,此事涉及的女当事人已跟其老公离婚。离婚后,女方的前夫经常向女方索要钱财,老是与女方纠缠不清。总的来说,初步调查表明,“事情并非大字报上所陈述的那样。”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此事目前已经“闹得满城风雨”,受此事的牵连,当事人之一的刘副书记很苦恼,琼山区组织部门也正在考虑将刘某调到别处。最后,该负责人表示,此事调查结论将很快得出。
律师说法:该男子或构成对他人诽谤
海南新概念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子营认为,从写大报字之人所陈述的情况看,他与妻子已经离婚,双方的关系目前已不受法律保护。若情况真如纪委所初步调查的那样,写大报字之人以公开发表大字报的方式来处理涉及离异双方的问题,不但欠妥当,而且还侮辱了其前妻以及刘某的人格,构成了对其前妻及刘某的人身诽谤,其前妻及刘某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写大字报之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