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带薪学习”、“带薪休假”,你听说过“带薪坐牢”吗?去年12月,泸州江阳区华阳学校教师宋剑(学校名册上为宋健),因猥亵学生被批捕;今年5月,江阳区法院一审以犯猥亵儿童罪,判处宋剑有期徒刑3年。在此期间,学校依然按时把宋剑每个月的工资划入宋的工资卡。
去年12月13日下午,宋剑在组织五年级一班的学生考试期间和考完试后,先后在教师办公室和五年级一班的教室内,分别对三名女生实施猥亵。12月16日,学校接到被害学生家长反映后,将宋剑带到华阳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同日对宋剑予以刑事拘留。今年1月16日,检察机关批准对宋剑实施逮捕。
今年5月,江阳区法院一审判决宋剑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宋剑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学校依然按月将工资划入宋的工资卡。“犯罪坐牢还要领工资?”很多人对此感到不可思议。
华阳学校校长李海明证实,宋剑的工资确实一直按时划入其工资卡,“只是没有发奖金给他了。”
江阳区人事局对宋剑被逮捕、判刑后依然在领取工资的情况,感到吃惊:“有这回事?我们怎么不知道?”
前日上午,人事局通知江阳区教育局,要求立即停发宋剑的工资。华阳学校负责人表示:我们只是接到停发工资的通知,“已经发放的是否要追回来没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