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7岁少年通过上网聊天骗取12岁女网友的信任后,以约会为由将对方骗到一宾馆,并与其发生了性关系。目前,这名17岁少年因触犯了《刑法》,涉嫌奸淫幼女,构成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情回放
17 岁的小刚(化名)辍学后就去了天津打工,闲时喜欢去网吧上网,并为自己起了个网名叫“心窒息痛”。2009年初,小刚通过网络 QQ 聊天认识了一个网名叫“善马特涵”的女孩,“善马特涵”在网上自称也是17岁,两人逐渐由聊天发展成了“ 网恋”。
2009年7月 10日晚,“善马特涵”突然在网上告诉小刚,说她和家里人吵架了,想出来玩几天散散心。于是小刚便提出愿意陪同。第二天两人在事先约定好的地点见了面,“善马特涵”告诉小刚,其实她真名叫小杰(化名),今年只有12岁。两人在天津玩了一整天后在一宾馆内住下,晚上小刚经过软磨硬泡,与小杰发生了关系。7月 12日,小刚邀请小杰到他家玩几天,小杰在没有告知家人的情况下,跟着小刚来到嘉祥县黄垓乡老家,两人俨如一对小夫妻住在了一起。
7月 18 日,小杰的家人经过多方打听,终于得知小杰的下落并及时向嘉祥县公安局黄垓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民警成功将小杰找回。民警认为,小刚在明知小杰只有12岁,属于幼女的情况下,仍与小杰发生关系,触犯了《刑法》,涉嫌奸淫幼女,构成强奸罪。并将小刚抓获,小刚对与小杰多次发生关系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还说自己有多个女网友,并打开他手机上的女网友照片向民警炫耀,民警发现照片中,小的有十几岁的娃娃,大的可以当小刚的妈妈。小刚现已被刑事拘留,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对话案中人
“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8月19日上午,在嘉祥县公安局看守所,记者与犯罪嫌疑人小刚有这样一段对话。
记者:上学上到什么时候?
小刚:刚上完初一就没再上,出去打工。
记者:你什么时候到天津的?做什么?
小刚:今年春节过后,就跟村里一个熟人到天津打工,开始做缝纫活,后来在一家夜总会干服务员。
记者:你什么时候学会的上网?
小刚:2006年,下学以后,因为在家里闲得难受,就到镇上的网吧消磨时间,开始还觉得无所谓,时间一长,就迷上了。
记者:和小杰聊天的时候,知道她的真实年龄吗?
小刚:不知道,她说她17岁,后来通过视频我感觉她长得也很成熟。
记者:你什么时候知道她的真实年龄?
小刚:见了面以后,当时我也没在意。
记者:把小杰约出来后,都做了些什么?
小刚:先是在一块玩,大概玩了一天,后来在一宾馆内住下,晚上就和她发生了关系,开始她不愿意,我就哄她,说将来和她结婚,她就同意了,算是双方自愿吧!
记者:其间她父母知道吗?
小刚:不知道,她一直瞒着她父母。
记者:带她回你的老家,目的是什么?
小刚:因为我没有工作了,以前干的两家都没有发给我工资,兜里又没钱,就和小杰商量着回老家干点什么。
记者:她同意吗?
小刚:同意,我没有强迫她。
记者:你有多少个女网友?
小刚:大概有十几个吧,不过大多数都是年龄大一点的,没意思。
记者:有没有想过你这样做有什么后果?
小刚:想过,但没有想到会是这么严重。
记者:后悔吗?
小刚:后悔,但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