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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文化男子以“干部”身份与受害者生活4年诈骗11万

发表时间:2009-08-20 08:52:15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


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靳某本是一名保险从业人员,但他却多次冒充县、区领导干部,以帮人找工作、揽工程等名目,骗钱近30万元。期间,他还利用工作身份诈骗保险押金近20万元。日前,唐山市滦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扒齿港分队,成功破获了一起冒充领导干部疯狂诈骗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靳某。

与受害者生活4年诈骗11

负责侦办此案的滦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扒齿港分队民警先生说,靳某冒充领导干部诈骗案发,缘自受害人的怀疑调查。

据宋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靳某今年49岁,滦南县人,之前曾因诈骗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靳某冒充不同职务的领导干部疯狂诈骗近30万元。

7月31上午,我们接到受害人报案。”宋民警说,当时报案的3名受害人是亲属关系,与犯罪嫌疑人靳某十分熟识,其中一名受害人姚某还与靳某一起生活了4年。

犯罪嫌疑人靳某与受害人姚某相识于2005年底,刚刑满释放的靳某,谎称自己为滦南县组织部副部长与受害人取得联系后,逐渐与受害人熟识了起来。在随后交往中,靳某假造了与姚某的结婚证,还多次称自己为滦南县组织部副部长,可将姚某及孩子安排到电力和民政部门工作,并以需要办理证件等为名,于2005年底至2008年初多次骗取各项费用共计11.62万元。

此外,在对受害人姚某实施诈骗的同时,犯罪嫌疑人靳某称自己已调任唐山市某区区长,以可以包揽工程为谎言,假造工程承包合同,骗取受害人姚某亲戚工程款押金15.6万元以及房屋装修费1万元。

这个骗局持续了将近4年,直到今年7月底受害人姚某怀疑靳某身份后,谎言才被戳穿。宋民警说,由于靳某承诺安排的工作和承包的工程始终没兑现,受害人姚某拿着靳某的照片找到了朋友,朋友认识靳某,当场戳穿了靳某编造了4年的谎言。

实为保险人员 收押金骗20

据办案民警介绍,靳某的真实身份是滦南县某保险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他在该公司工作了3年左右,每月收入还算可以。除冒充领导干部诈骗外,靳某利用其保险从业人员身份,以收取保险押金为名诈骗近20万元。

20084月份开始,靳某利用从事保险工作之便实施诈骗。到20091月份期间,他以被保险人报保险需交押金为名,先后骗取被保险人近20万元。其中一位受害人分多次被骗10余万元。

拆东补西用诈骗还债

通过案发后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靳某通过诈骗所得的近50万元,其中近20万元他都用来偿还诈骗及做生意期间所欠的债务。

因为一直有债主在向靳某追债,靳某从诈骗所得近50万元中拿出了近20万元偿还部分债务。据警方介绍,在2005年至案发前,靳某将诈骗所得为自己购买了戒指、摩托车和一辆无手续汽车等物品,并为子女购买了保险。

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

731上午接到受害人的报案并了解有关情况后,当天13时许,滦南公安局刑警大队扒齿港中队队长带着两位民警,火速赶到靳某所工作的当地某保险公司。在获悉靳某正于公司内午休的信息后,经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协助,警方迅速将靳某抓获。

犯罪嫌疑人靳某学历不高,但特别能说。警方人员说,由于从事保险行业和本人巧于言辞,滦南县不少当地人都认识仅高中毕业学历的靳某。

日前,经滦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目前,经警方查实靳某诈骗款项已近50万元,具体案情尚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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