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第8天妻子失踪,张东(化名)找寻无果,竟发现妻子拿来结婚的身份证是伪造的,离婚成了难题。张东将大兴民政局告到法院,指责对方未尽审查义务。昨天,记者从大兴法院获悉,张东已然撤诉。
2006年12月,经人介绍,张东与一名四川彝族女子相识,女子自称名叫“尾使么俄头”。两人相识3天后闪电结婚,该女子索要了4万元彩礼。婚后第8天的早上,张东发现新婚妻子失踪。自觉遇骗婚后,张东报案但没有结果。
张东妻子的身份证后来被鉴定是伪造的。张东先后在四川布拖县和大兴法院起诉离婚,因户籍地查无此人,起诉书无法送达,法院均未予受理。
张东考虑再三,将大兴民政局告到法院,称对方未尽到审查义务,颁发的结婚证存在瑕疵,要求撤销他与“尾使么俄头”的结婚证。
大兴民政局称已尽审查义务。张东与妻子办理结婚登记时,登记员发现户口本上登记机关盖章处加盖的是当地乡政府户口专用章,与其他省市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不同。当地公安局户政科对此答复情况属实。
法院与四川省布拖县公安局联系,通过警方协助调查核实,“尾使么俄头”是张东妻子的曾用名。
近日,张东了解到该情况后,向法院申请撤诉获准。
律师支招
妻子失踪满两年可诉离婚
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起淮称,如果“尾使么俄头”确实已经失踪,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为失踪人员。按照张东所述,目前其妻子下落不明已达2年多,张东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妻子失踪。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准予离婚。